TBN CC #: 5273807
公佈日期 : 2026/05/25
採購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採購案號 : 115072C
採購名稱 : 115年高空氣象觀測用氣球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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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34544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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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95,6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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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72C
採購名稱:115年高空氣象觀測用氣球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簡郁芬
連絡人電話:(02)23491029
傳真號碼:(02)2349102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24
開標日期:2026/04/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10,000 元
Email:yu-fen.chien@cwa.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附加說明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署大氣觀測組承辦人:簡郁芬 電話:(02)02-2349-1029。
2.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更正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 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 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依開標時間及地點參與開標,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情事等,未派員到場者本署將於開標後通知,如未於通知後15分鐘內到場者,視同放棄。
7.本案履約期限如下:
■分批交貨之期限(詳本案「採購規格」):
第1-1期:決標日次日起125日曆天內,將本案「採購規格」一、採購標的(1)~(3)品項之氣球送達本署新北氣象站(地址: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29號)完成交貨,經本署驗收合格(不付款)。
第1-2期:承商應於第1-1期驗收合格日次日起5日內,將其中的400個600g探空氣球運送至本署花蓮氣象站(地址:花蓮縣花蓮市花崗街24號),經本署書面驗收合格(不付款)。
第2期:決標日次日起185日曆天內,將一、採購標的(4)品項之氣球送達本署新北氣象站(地址: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29號)完成交貨,經本署驗收合格後付款。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署大氣觀測組承辦人:簡郁芬 電話:(02)02-2349-1029。
2.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更正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 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 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依開標時間及地點參與開標,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情事等,未派員到場者本署將於開標後通知,如未於通知後15分鐘內到場者,視同放棄。
7.本案履約期限如下:
■分批交貨之期限(詳本案「採購規格」):
第1-1期:決標日次日起125日曆天內,將本案「採購規格」一、採購標的(1)~(3)品項之氣球送達本署新北氣象站(地址: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29號)完成交貨,經本署驗收合格(不付款)。
第1-2期:承商應於第1-1期驗收合格日次日起5日內,將其中的400個600g探空氣球運送至本署花蓮氣象站(地址:花蓮縣花蓮市花崗街24號),經本署書面驗收合格(不付款)。
第2期:決標日次日起185日曆天內,將一、採購標的(4)品項之氣球送達本署新北氣象站(地址: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29號)完成交貨,經本署驗收合格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