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3702
公佈日期 : 2026/05/2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50416-2
採購名稱 : 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5年度職業訓練成果展示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8749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4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416-2
採購名稱: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5年度職業訓練成果展示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君豪先生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8016
傳真號碼:(03)333024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04
開標日期:2026/05/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46,420 元
Email:10061766@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之營利事業機構。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示: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附加說明 :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職訓推動課(03-3322101轉8016)陳君豪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職訓推動課(03-3322101轉8016)陳君豪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