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2999
公佈日期 : 2026/05/22
採購單位 :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3675
採購名稱 : 114至115年度本鄉轄內各類公共工程委託勘測設計及監造服務案開口契約4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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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R222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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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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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3675
採購名稱:114至115年度本鄉轄內各類公共工程委託勘測設計及監造服務案開口契約4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地址: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黃銘祥
連絡人電話:(05)2611010#329
傳真號碼:(05)26161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1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23
開標日期:2026/03/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995,000 元
Email:ce111@mail.cy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凡合於規定之技師事務所或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相關顧問公司或依法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
B.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
4、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等)。
6、服務建議書15份。
5、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附加說明 : 付款方式:總包價法或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給付(配合第3條第1款契約價金結算方式勾選,並由甲方於招標時參照本條附件載明給付條件)
(一) 本案依分案工程給付服務費用,經費來源由各級機關補助及本所自有財源辦理。
(二) 地質調查工作:視個案工程狀況,於核定之金額、項目或本所自有財源辦理地質鑽探作業,其費用編列於甲方自辦項目下不隨標比調整,依實際鑽探深度覈實支付。
(三) BIM製作: 視個案工程案件,如核定項目需製作BIM,則規劃設計階段為該工程案總經費之0.6%,施工後階段為0.6%,以不超過該工程案總經費之1.2%為基準,依補助金額或本所自有財源覈實支付。
(四) 生態檢核作業:依各分案工程如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內需辦理生態檢核之工程案,於該分案工程核定金額內,其作業費用編列於甲方自辦項目下不隨標比調整,依實際作業費用覈實支付。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該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付款方式:總包價法或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給付(配合第3條第1款契約價金結算方式勾選,並由甲方於招標時參照本條附件載明給付條件)
(一) 本案依分案工程給付服務費用,經費來源由各級機關補助及本所自有財源辦理。
(二) 地質調查工作:視個案工程狀況,於核定之金額、項目或本所自有財源辦理地質鑽探作業,其費用編列於甲方自辦項目下不隨標比調整,依實際鑽探深度覈實支付。
(三) BIM製作: 視個案工程案件,如核定項目需製作BIM,則規劃設計階段為該工程案總經費之0.6%,施工後階段為0.6%,以不超過該工程案總經費之1.2%為基準,依補助金額或本所自有財源覈實支付。
(四) 生態檢核作業:依各分案工程如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內需辦理生態檢核之工程案,於該分案工程核定金額內,其作業費用編列於甲方自辦項目下不隨標比調整,依實際作業費用覈實支付。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該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