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2757
公佈日期 : 2026/05/2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m02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五金材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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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4101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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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8,8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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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m020
採購名稱:115年度五金材料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資收隊姜智瀧或秘書室吳姿瑩
連絡人電話:(02)27919622#105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27
開標日期:2026/04/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 元
Email:bz714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五金批發業(F106010)、五金零售業(F206010)及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1.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25萬元整,契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必要時得通知廠商延長契約至116年12月31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履約地點】臺北市內湖區行忠路178巷1號。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整。
【其他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4.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1.延長期間廠商同意依本契約所附詳細價目表之單價計算。
2.本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提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交貨數量辦理結算。
3.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4.本案第1次公告投標廠商如未達3家,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5.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一次或前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4.2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4.23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1.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25萬元整,契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必要時得通知廠商延長契約至116年12月31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履約地點】臺北市內湖區行忠路178巷1號。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整。
【其他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4.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1.延長期間廠商同意依本契約所附詳細價目表之單價計算。
2.本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提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交貨數量辦理結算。
3.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4.本案第1次公告投標廠商如未達3家,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5.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一次或前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4.2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4.23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