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2332
公佈日期 : 2026/05/21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50407-AA1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辦公廳舍改善裝修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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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11159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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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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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407-AA1
採購名稱:桃園市政府法務局辦公廳舍改善裝修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皓然先生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5705
傳真號碼:(03)33917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22
開標日期:2026/04/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000,000 元
Email:10010014@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施工廠商資格: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具備室內裝修專業施工之室內裝修業者。
(2)設計廠商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備室內裝修專業設計之室內裝修業者。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採共同投標者,以2家為限,代表廠商須為施工廠商,共同投標成員須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
3.若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得單獨投標),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文件摘要(詳投標須知第64點):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電子領標憑據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4.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1.施工廠商資格文件
6-2.設計廠商資格文件
7.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綜合規劃科(03-3322101分機5705)張皓然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法務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綜合規劃科(03-3322101分機5705)張皓然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法務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