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2036
公佈日期 : 2026/05/21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採購案號 : 11503C01
採購名稱 : 棒球場整建計畫-主看臺結構補強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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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30223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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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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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5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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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3C01
採購名稱:棒球場整建計畫-主看臺結構補強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機關地址: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柏宏
連絡人電話:(04)22213108#2067
傳真號碼:(04)2218185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1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19
開標日期:2026/05/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80,000 元
Email:bencen@ntus.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得以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列印資料代之)。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有效期內之證明(營造業法第4條)。
二、釐清備註:本案防水工程部分預算計新臺幣1,759,029元整(稅前),土木包工業防水工程項目限額為新臺幣50萬元整,故該類廠商不適格。
附加說明 : 1.查看現場:本案施工範圍內個別倉庫門禁啟閉請提前預約並洽本校需求管理單位方南堯先生0919-613539協助(不解釋疑義)。
2.發包圖說相關疑義請電洽:張益霖建築師事務所04-7573229#莫先生。
3.施工期間車輛進出說明:本案主(中央)看台補強部分律定廠商補強整修工作動線經由雙十路轉電台街自本校棒球場聯外道路進出(即非自雙十路大門進出),施工期間工程車輛經造冊列管後本校提供2張門禁卡予廠商自主管理,並應注意放哨交管、安全警示及防護區域隔離;施工期間因工程吊掛作業施工機具、在不影響本校教學前提下應先通知報核或與需求單位溝通協商,於同意處所執行吊掛作業,惟廠商應做好交通管制並減速慢行及行經動線防護設施與污損之立即對應清潔等事宜。
4. 依據110年4月21日臺中市政府府授法規字第1100092609號令「臺中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申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辦法」規定,本案開工前應由技術服務廠商依該辦法填具申請書並備具相關文件申請經都發局核准始得施工及竣工後相關文書與簽證等之期末報告文書表件等,承攬之營造廠商應依格式備製並配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另載如下)。
5. 承上4.,有關結構補強成果報告書114年10月23日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中市都管字第1140234760號來函,規定結構補強需檢附成果報告書(含耐震能力評估),需由專業機構(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簽證,內容包括補強設計圖、施作證明及安全評估報告。相關成果適用於危老重建、耐震能力檢查申報及特定公有建築物之補強程序,內容包括如下:
‧ 成果報告書內容: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執業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出具,確認補強符合相關耐震能力要求。
‧ 申報類別:包含修法後補強完成報告書、免辦理申報之補強證明等。
‧ 技術說明:補強方式包括結構體修復、牆體增設斜撐、接合鐵件補強等,並需計算補強後之耐力與剛性。
‧ 補強成果報告書內容應至少包含下列項目:1.補強後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分析及結果(評估過程、結果、是否符合法規要求)、2.補強成果之圖說,內容應至少包含下列項目:(1)竣工圖說(2)工程決算書(3)材料查核文件(4)施工照片、竣工照片(5)本局核准之補強竣工證明文件(建築物使用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核准函)。
‧ 相關表單與規範可於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查詢。
‧ 綜上,有關臺中市政府規定,本案結構補強如需營造廠商協助整理提供施工前、中、後資料並由本案技術服務廠商張益霖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或其委任技師簽證1式3份分送主政機關及本校備查。
以上事項均充分於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及契約第2條(一)。
6.有關開標後退還押標金(詳招標附件退還押標金申請書說明),仍建議備妥足額掛號郵資28元之回郵信封,以免影響貴廠商押標金退還時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查看現場:本案施工範圍內個別倉庫門禁啟閉請提前預約並洽本校需求管理單位方南堯先生0919-613539協助(不解釋疑義)。
2.發包圖說相關疑義請電洽:張益霖建築師事務所04-7573229#莫先生。
3.施工期間車輛進出說明:本案主(中央)看台補強部分律定廠商補強整修工作動線經由雙十路轉電台街自本校棒球場聯外道路進出(即非自雙十路大門進出),施工期間工程車輛經造冊列管後本校提供2張門禁卡予廠商自主管理,並應注意放哨交管、安全警示及防護區域隔離;施工期間因工程吊掛作業施工機具、在不影響本校教學前提下應先通知報核或與需求單位溝通協商,於同意處所執行吊掛作業,惟廠商應做好交通管制並減速慢行及行經動線防護設施與污損之立即對應清潔等事宜。
4. 依據110年4月21日臺中市政府府授法規字第1100092609號令「臺中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申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辦法」規定,本案開工前應由技術服務廠商依該辦法填具申請書並備具相關文件申請經都發局核准始得施工及竣工後相關文書與簽證等之期末報告文書表件等,承攬之營造廠商應依格式備製並配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另載如下)。
5. 承上4.,有關結構補強成果報告書114年10月23日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中市都管字第1140234760號來函,規定結構補強需檢附成果報告書(含耐震能力評估),需由專業機構(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簽證,內容包括補強設計圖、施作證明及安全評估報告。相關成果適用於危老重建、耐震能力檢查申報及特定公有建築物之補強程序,內容包括如下:
‧ 成果報告書內容: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執業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出具,確認補強符合相關耐震能力要求。
‧ 申報類別:包含修法後補強完成報告書、免辦理申報之補強證明等。
‧ 技術說明:補強方式包括結構體修復、牆體增設斜撐、接合鐵件補強等,並需計算補強後之耐力與剛性。
‧ 補強成果報告書內容應至少包含下列項目:1.補強後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分析及結果(評估過程、結果、是否符合法規要求)、2.補強成果之圖說,內容應至少包含下列項目:(1)竣工圖說(2)工程決算書(3)材料查核文件(4)施工照片、竣工照片(5)本局核准之補強竣工證明文件(建築物使用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核准函)。
‧ 相關表單與規範可於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查詢。
‧ 綜上,有關臺中市政府規定,本案結構補強如需營造廠商協助整理提供施工前、中、後資料並由本案技術服務廠商張益霖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或其委任技師簽證1式3份分送主政機關及本校備查。
以上事項均充分於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及契約第2條(一)。
6.有關開標後退還押標金(詳招標附件退還押標金申請書說明),仍建議備妥足額掛號郵資28元之回郵信封,以免影響貴廠商押標金退還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