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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71957
公佈日期 : 2026/05/21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150A70
採購名稱 : 新竹市議會議事廳室內裝修及電子視聽設備整合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A12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44,29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A70
採購名稱:新竹市議會議事廳室內裝修及電子視聽設備整合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傅嘉麗
連絡人電話:(03)5216121#218
傳真號碼:(03)523732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0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11
開標日期:2026/05/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45,388 元
Email:010453@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登記(一)建築師事務所或(二)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三)相關技師事務所(電機工程),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情形之廠商皆可參加。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建築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建築師開業證書。 (5)廠商信用證明。 (二)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6)廠商信用證明。 (三)相關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5)廠商信用證明。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七條) (一)設計部分: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設計工作(含工程發包預算書及圖說編製)。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曆天內提交「服務實施計畫書」。 (2)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日曆天內提交「細部設計圖說及預算書」送交機關審查及核定。核定後,廠商應依建築法及相關規定申辦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但許可證核發及機關審查時間不計入履約期限。 (3)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完成並提交「工程發包圖說及預算書」及「標單PCCES」,送交機關核定以辦理後續工程招標事宜。 (4)審核期間如有需修正事項,廠商應於接獲通知後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提送機關核定。機關並得隨時要求廠商簡報,廠商應予配合。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預計金額:新臺幣3,045,388元整。 (1) 本案履約標的包含設計監造及室內裝修施工許可申請及簽證等,涉及設計監造依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計價,涉及室內裝修施工許可申請及簽證等費用依總包價法計價。(室內裝修施工許可申請及簽證為新台幣40萬元整) (2) 預估本案工程建造費用為39,116,809元(設計監造服務費用預計金額為建造費用之6.762791%) 更正公告(4/30):更正辦理方式:代辦 ,洽辦機關: 3.76.88 新竹市議會。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其他: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如為電子領標,採郵寄投標或專人送達方式或電子投標之廠商,應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並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採書面方式投標之廠商應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開標時機關檢驗該憑據編號應存在且不重複(如未將領標電子憑據放入標封者,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登記(一)建築師事務所或(二)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三)相關技師事務所(電機工程),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情形之廠商皆可參加。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建築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建築師開業證書。 (5)廠商信用證明。 (二)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6)廠商信用證明。 (三)相關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5)廠商信用證明。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七條) (一)設計部分: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設計工作(含工程發包預算書及圖說編製)。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曆天內提交「服務實施計畫書」。 (2)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日曆天內提交「細部設計圖說及預算書」送交機關審查及核定。核定後,廠商應依建築法及相關規定申辦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但許可證核發及機關審查時間不計入履約期限。 (3)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完成並提交「工程發包圖說及預算書」及「標單PCCES」,送交機關核定以辦理後續工程招標事宜。 (4)審核期間如有需修正事項,廠商應於接獲通知後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提送機關核定。機關並得隨時要求廠商簡報,廠商應予配合。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預計金額:新臺幣3,045,388元整。 (1) 本案履約標的包含設計監造及室內裝修施工許可申請及簽證等,涉及設計監造依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計價,涉及室內裝修施工許可申請及簽證等費用依總包價法計價。(室內裝修施工許可申請及簽證為新台幣40萬元整) (2) 預估本案工程建造費用為39,116,809元(設計監造服務費用預計金額為建造費用之6.762791%) 更正公告(4/30):更正辦理方式:代辦 ,洽辦機關: 3.76.88 新竹市議會。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其他: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如為電子領標,採郵寄投標或專人送達方式或電子投標之廠商,應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並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採書面方式投標之廠商應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開標時機關檢驗該憑據編號應存在且不重複(如未將領標電子憑據放入標封者,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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