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0988
公佈日期 : 2026/05/20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5224P169
採購名稱 : 後箱板閂鎖等7項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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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50151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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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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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39,764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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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5224P169
採購名稱:後箱板閂鎖等7項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先生
連絡人電話:(07)6562111#758202
傳真號碼:(07)3361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13
開標日期:2026/05/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55,000 元
Email:Mpc205PMS@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5月9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5月18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第1批(第1~4項)交貨: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產地證明文件(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及第三方公正單位報告[一般尺寸檢驗(第1項抽驗數50個、第2~4項抽驗數各32個,皆含檢驗數據)、材質及硬度檢驗(抽驗數各3個含檢驗數據),以具TAF驗證資格者為優先]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2)第2批(第5~6項)交貨: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產地證明文件(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及第三方公正單位報告[一般尺寸檢驗(抽驗數各32個,皆含檢驗數據)、材質及硬度檢驗(抽驗數各3個含檢驗數據),以具TAF驗證資格者為優先]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第3批(第7項)交貨: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8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產地證明文件(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及第三方公正單位報告[一般尺寸檢驗(檨板量測尺寸全數75個餘抽驗數32個,皆含檢驗數據)、材質及硬度檢驗(抽驗數3個含檢驗數據),以具TAF驗證資格者為優先]各1份,另乙方可於決標後向甲方申請樣板圖參考製作】,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各項單價如後:第1項單價為1,450元,第2項單價為1,250元,第3項單價為2,250元,第4項單價為1,250元,第5項單價為2,050元,第6項單價為1,450元,第7項單價為37,000元,報價時請勿超過公告各項單價,若超過判為不合格標。
5.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受款人請開立「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者,備註「公司名稱(押標金)」。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還須檢附:(1)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3)廠商聲明書(如附錄五) (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附錄十九)(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詳細請看下列: *(1)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另項次十四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5月9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5月18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第1批(第1~4項)交貨: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產地證明文件(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及第三方公正單位報告[一般尺寸檢驗(第1項抽驗數50個、第2~4項抽驗數各32個,皆含檢驗數據)、材質及硬度檢驗(抽驗數各3個含檢驗數據),以具TAF驗證資格者為優先]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2)第2批(第5~6項)交貨: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產地證明文件(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及第三方公正單位報告[一般尺寸檢驗(抽驗數各32個,皆含檢驗數據)、材質及硬度檢驗(抽驗數各3個含檢驗數據),以具TAF驗證資格者為優先]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第3批(第7項)交貨: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8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產地證明文件(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及第三方公正單位報告[一般尺寸檢驗(檨板量測尺寸全數75個餘抽驗數32個,皆含檢驗數據)、材質及硬度檢驗(抽驗數3個含檢驗數據),以具TAF驗證資格者為優先]各1份,另乙方可於決標後向甲方申請樣板圖參考製作】,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各項單價如後:第1項單價為1,450元,第2項單價為1,250元,第3項單價為2,250元,第4項單價為1,250元,第5項單價為2,050元,第6項單價為1,450元,第7項單價為37,000元,報價時請勿超過公告各項單價,若超過判為不合格標。
5.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受款人請開立「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者,備註「公司名稱(押標金)」。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還須檢附:(1)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3)廠商聲明書(如附錄五) (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附錄十九)(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詳細請看下列: *(1)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另項次十四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