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0172
公佈日期 : 2026/05/19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採購案號 : AF-115-17
採購名稱 : 115年澎湖優鮮水產品供應學校午餐食材採購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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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X12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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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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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F-115-17
採購名稱:115年澎湖優鮮水產品供應學校午餐食材採購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曉儀
連絡人電話:(06)9262620#135
傳真號碼:(06)92747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08
開標日期:2026/04/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50,000 元
Email:fm61870@farm.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文件售價:新臺幣0元。
(?)通訊領取者:書名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選定之
收件?姓名、地址並貼?快捷回信郵資)?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前(郵
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估計郵遞時
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澎湖縣?公市新營路477
號)領取。
(四)電?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採購網(網址:
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備相當之信封封裝,
並提?電?領標證明或憑證。
?、截、開標?當?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上班
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恢復上班之??同?截、開標時間
代之,不再另?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組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
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
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四、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如第1次公告結果
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則採限制性招標。
五、廠商應投遞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資格為自然人或依法登記之公司、商號等)
1-1.廠商資格為自然人: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2廠商資格為依法登記之公司、商號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政府核發之「澎湖優鮮水產品證明標章」使用證明書影本(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115年1月1日-12月31日;驗證種類須登載有石斑類(龍虎斑、青斑、龍膽石斑、黃(藍)瓜石斑)、海鱺、黃金鯧至少一項)。
3.政府核發之養殖漁業登記證或漁業權執照影本(證明文件在有效期間內,養殖種類或漁獲對象須登載有石斑類(龍虎斑、青斑、龍膽石斑、黃(藍)瓜石斑)、海鱺、黃金鯧至少一項。)
4.經核發給廠商之「三章一Q(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有機農產品、臺灣優良農產品(CAS)),及臺灣水產品生產追溯溯源標籤(https://fishqrc.fa.gov.tw/)至少一項」之證明影本,且須登載有石斑類(龍虎斑、青斑、龍膽石斑、黃(藍)瓜石斑)、海鱺、黃金鯧至少一項。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標單。
7.廠商報價單。
8.電子領標憑證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9.切結書1
六、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文件售價:新臺幣0元。
(?)通訊領取者:書名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選定之
收件?姓名、地址並貼?快捷回信郵資)?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前(郵
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估計郵遞時
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澎湖縣?公市新營路477
號)領取。
(四)電?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採購網(網址:
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備相當之信封封裝,
並提?電?領標證明或憑證。
?、截、開標?當?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上班
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恢復上班之??同?截、開標時間
代之,不再另?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組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
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
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四、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如第1次公告結果
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則採限制性招標。
五、廠商應投遞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資格為自然人或依法登記之公司、商號等)
1-1.廠商資格為自然人: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2廠商資格為依法登記之公司、商號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政府核發之「澎湖優鮮水產品證明標章」使用證明書影本(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115年1月1日-12月31日;驗證種類須登載有石斑類(龍虎斑、青斑、龍膽石斑、黃(藍)瓜石斑)、海鱺、黃金鯧至少一項)。
3.政府核發之養殖漁業登記證或漁業權執照影本(證明文件在有效期間內,養殖種類或漁獲對象須登載有石斑類(龍虎斑、青斑、龍膽石斑、黃(藍)瓜石斑)、海鱺、黃金鯧至少一項。)
4.經核發給廠商之「三章一Q(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有機農產品、臺灣優良農產品(CAS)),及臺灣水產品生產追溯溯源標籤(https://fishqrc.fa.gov.tw/)至少一項」之證明影本,且須登載有石斑類(龍虎斑、青斑、龍膽石斑、黃(藍)瓜石斑)、海鱺、黃金鯧至少一項。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標單。
7.廠商報價單。
8.電子領標憑證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9.切結書1
六、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