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69430
公佈日期 : 2026/05/18
採購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6950L1150319
採購名稱 : 台糖公司「甜蜜傳承-糖業故事繪本創作」委託專業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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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557354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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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15,05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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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6950L1150319
採購名稱:台糖公司「甜蜜傳承-糖業故事繪本創作」委託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徐正中
連絡人電話:(06)3378888#977
傳真號碼:(06)33785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1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21
開標日期:2026/04/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18,200 元
Email:a63550@taisuga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
1、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在案之公司、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勞務之法人、機關(構)或團體。
2、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機構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得依照公告開標(或通知議價)之時間及地點,由該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開標(議價)。
(二)本案如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如有投標廠商未到場者,將以傳真或e-mail方式通知所有投標廠商,擇期進行上述作業,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如有同時代理1家以上廠商出席開標(或比減價)之情形時,將依疑涉嫌觸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之規定,移請政風單位調查後依法送辦。
(三)其他開標相關事項:
1、開標(議價)日若經機關所在地(臺南市)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辦公日第一天同一開標時間舉行開標(議價)。
2、截標日若經機關所在地(臺南市)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 則以恢復辦公日第一天同一截標時間代之,並以恢復辦公日第二天同一開標時間舉行開標。
(四)廠商若有違法或違約行為,經任一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當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者,以及受停業處分者等,均不得參加本採購案之投標(暫停營業者亦不可進行投標)。
※如未依規定領標而逕行參與投標者,將以「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情形者」之規定,移請政風單位調查有無重大異常關聯情形。
※如有郵件連號或併同(或代為)送件投標之情形時(或經審查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證件投標之情形),將依疑涉嫌觸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之規定,移請政風單位調查後依法送辦。
(五)各投標文件所填載標價如有不一致時,以投標標價清單之總標價金額為準。
(六)得標廠商如為營業納稅義務人,請領契約價金時,營業稅另為加計。
(七)投標廠商於企劃書所提及之本專案負責人,應以任職於投標廠商者為宜。投標時,請於企劃書中附上開人員之在職證明文件。上揭之在職證明文件為下列文件之一:(採購案無專案負責人時免附)
1、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2、格式為薪資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3、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出具之證明。
4、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自行出具之證明。
5、其他經招標機關認可之文件。
(八)企劃書中承諾履行本採購案所組成之工作團隊,如列有非投標廠商之負責人、受雇人員、從業人員之成員,請於企劃書中檢附該等人員之合作同意書。列有分包廠商者,亦同。
(九)企劃書應具內容(由主辦單位於招標時填寫,未填寫者為同評審項目):詳本案企劃書評審作業須知。
(十)檢舉受理單位:本公司政風處
地址:701036 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電話:(06)3378682;傳真:(06)33785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得依照公告開標(或通知議價)之時間及地點,由該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開標(議價)。
(二)本案如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如有投標廠商未到場者,將以傳真或e-mail方式通知所有投標廠商,擇期進行上述作業,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如有同時代理1家以上廠商出席開標(或比減價)之情形時,將依疑涉嫌觸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之規定,移請政風單位調查後依法送辦。
(三)其他開標相關事項:
1、開標(議價)日若經機關所在地(臺南市)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辦公日第一天同一開標時間舉行開標(議價)。
2、截標日若經機關所在地(臺南市)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 則以恢復辦公日第一天同一截標時間代之,並以恢復辦公日第二天同一開標時間舉行開標。
(四)廠商若有違法或違約行為,經任一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當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者,以及受停業處分者等,均不得參加本採購案之投標(暫停營業者亦不可進行投標)。
※如未依規定領標而逕行參與投標者,將以「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情形者」之規定,移請政風單位調查有無重大異常關聯情形。
※如有郵件連號或併同(或代為)送件投標之情形時(或經審查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證件投標之情形),將依疑涉嫌觸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之規定,移請政風單位調查後依法送辦。
(五)各投標文件所填載標價如有不一致時,以投標標價清單之總標價金額為準。
(六)得標廠商如為營業納稅義務人,請領契約價金時,營業稅另為加計。
(七)投標廠商於企劃書所提及之本專案負責人,應以任職於投標廠商者為宜。投標時,請於企劃書中附上開人員之在職證明文件。上揭之在職證明文件為下列文件之一:(採購案無專案負責人時免附)
1、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2、格式為薪資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3、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出具之證明。
4、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自行出具之證明。
5、其他經招標機關認可之文件。
(八)企劃書中承諾履行本採購案所組成之工作團隊,如列有非投標廠商之負責人、受雇人員、從業人員之成員,請於企劃書中檢附該等人員之合作同意書。列有分包廠商者,亦同。
(九)企劃書應具內容(由主辦單位於招標時填寫,未填寫者為同評審項目):詳本案企劃書評審作業須知。
(十)檢舉受理單位:本公司政風處
地址:701036 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電話:(06)3378682;傳真:(06)337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