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67065
公佈日期 : 2026/05/13
採購單位 :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03
採購名稱 : 北埔鄉115年度道路、水溝及野溪清理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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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6547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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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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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2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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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3
採購名稱:北埔鄉115年度道路、水溝及野溪清理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方冠皓
連絡人電話:(03)5802204#314
傳真號碼:(03)58046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0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09
開標日期:2026/04/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04,400 元
Email:20094577@hc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
3.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4.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
7.標單。
附加說明 :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確認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
2.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3.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五十三條或五十四條規定若需投標廠商到場說明、減價或比減價,須於機關通知期限內到場,無法到場者,則依該投標廠商投標文件由機關逕行認定、放棄減價或比減價。
4.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之最低標總價決標辦理。
5.本採購案之各項目單價預算金額,應予公開。
6.本採購案契約執行完成之上限金額為招標與決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契約期限為第一次工作通知單開工日至116年5月31日以前通知施作之執行完成日為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7.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仍應於契約中增列「調整方式詳細價目表」。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8.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確認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
2.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3.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五十三條或五十四條規定若需投標廠商到場說明、減價或比減價,須於機關通知期限內到場,無法到場者,則依該投標廠商投標文件由機關逕行認定、放棄減價或比減價。
4.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之最低標總價決標辦理。
5.本採購案之各項目單價預算金額,應予公開。
6.本採購案契約執行完成之上限金額為招標與決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契約期限為第一次工作通知單開工日至116年5月31日以前通知施作之執行完成日為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7.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仍應於契約中增列「調整方式詳細價目表」。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8.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