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67034
公佈日期 : 2026/05/13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採購案號 : 1150362
採購名稱 : 木柵郵局郵件區內運輸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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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66880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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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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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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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362
採購名稱:木柵郵局郵件區內運輸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伍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3114331#6715
傳真號碼:(02)2331474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0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11
開標日期:2026/05/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362,732 元
Email:d740907dd@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
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
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
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
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並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4.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營業項目為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或鐵路機構)。
5.當年度有效之同業公會會員證。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
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
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
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
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並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4.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營業項目為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或鐵路機構)。
5.當年度有效之同業公會會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