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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66427
公佈日期 : 2026/05/20
採購單位 : 運動部
採購案號 : 115-02-024
採購名稱 : 運動部115年運動政策推廣通路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2932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109,7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2-024
採購名稱:運動部115年運動政策推廣通路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運動部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朱津豪
連絡人電話:(02)87711120
傳真號碼:(02)877157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1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14
開標日期:2026/04/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500,000 元
Email:p780827@sports.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採購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附加說明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以影本為原則,本部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不需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關防章及負責人章之聲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未開立支票帳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關防章及負責人章之聲明文件。)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二、投標廠商報價不得逾預算金額,投標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其他規定詳招標文件。 四、對於本標案內容若有疑問,請洽本案規格承辦人,本部新聞組李怡蓉小姐,電話:02-8771-190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以影本為原則,本部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不需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關防章及負責人章之聲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未開立支票帳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關防章及負責人章之聲明文件。)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二、投標廠商報價不得逾預算金額,投標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其他規定詳招標文件。 四、對於本標案內容若有疑問,請洽本案規格承辦人,本部新聞組李怡蓉小姐,電話:02-8771-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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