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66126
公佈日期 : 2026/05/12
採購單位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採購案號 : 115-006
採購名稱 : 總局部分消防設備及管線汰換工程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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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96279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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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981,448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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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6
採購名稱:總局部分消防設備及管線汰換工程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明弘
連絡人電話:(02)23113711#3014
傳真號碼:(02)237557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1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23
開標日期:2026/04/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112,573 元
Email:na13803@ntb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詳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 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在案),且
營業項?應具備「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程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
設備檢修業」: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機構或團體依法須
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
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
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投標廠商之營業項?應具備「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程業」或
「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
「全國商??政服務入?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做為證明文
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4. 投標廠商之負責?或所雇?員應具備並檢附以下文件:
(1) 「消防設備師證書」、「消防設備?證書」或「暫?執業證書(申請暫?從
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裝置、檢修業務)」。
(2) 於有效期限內之「消防設備?員執業執照」。
(3) 屬受雇?員具前開資格及證書者,則應另?檢附「受雇?員在職證明文
件」(例如:勞?保險投保證明等)。
(以上皆影本)
?、 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1. 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2.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
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
證相關文件。
4.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
查復表代之。
5. 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
(以上皆影本)
三、當年度或於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負責?或所雇?員為消
防設備師、消防設備?或暫?執業?員加入相關公會(例如:消
防設備師公會、消防設備?公會、建築師公會、專業技師公會
等)之會員證。
(以上皆影本)
本案招標文件若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 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在案),且
營業項?應具備「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程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
設備檢修業」: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機構或團體依法須
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
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
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投標廠商之營業項?應具備「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程業」或
「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
「全國商??政服務入?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做為證明文
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4. 投標廠商之負責?或所雇?員應具備並檢附以下文件:
(1) 「消防設備師證書」、「消防設備?證書」或「暫?執業證書(申請暫?從
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裝置、檢修業務)」。
(2) 於有效期限內之「消防設備?員執業執照」。
(3) 屬受雇?員具前開資格及證書者,則應另?檢附「受雇?員在職證明文
件」(例如:勞?保險投保證明等)。
(以上皆影本)
?、 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1. 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2.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
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
證相關文件。
4.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
查復表代之。
5. 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
(以上皆影本)
三、當年度或於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負責?或所雇?員為消
防設備師、消防設備?或暫?執業?員加入相關公會(例如:消
防設備師公會、消防設備?公會、建築師公會、專業技師公會
等)之會員證。
(以上皆影本)
本案招標文件若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