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9509
公佈日期 : 2026/04/29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採購案號 : A3W26009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高雄港區橋梁維護工程(開口契約)」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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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41153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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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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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59,7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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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3W260091
採購名稱:「115年度高雄港區橋梁維護工程(開口契約)」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之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勞務:劉文竹/採購:蔡聿雯
連絡人電話:(07)5622131
傳真號碼:(07)53334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1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24
開標日期:2026/03/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75,250 元
Email:T04594@twport.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應包含下列科別之一: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等相關科別。
(2)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所載科別應包含科別之一: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等相關科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
一、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影本。
4.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及切結書2(詳本投標須知)。
7.本標案電子領標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服務建議書。
二、屬技師事務所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及切結書2(詳本投標須知)。
6.本標案電子領標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服務建議書。
本採購案不分段開標,不必分裝證件封、價格封,請將投標文件依序全部封裝於「投標封」內(?包)即可。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7-5622758。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31。
[領取招標文件?式及地點]: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公開取得書?報價或企劃書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議價後決標。(詳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廉政規定]:得標廠商應簽署本分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本告知書並列入契約文件中。
[電?領標規定]:每1個電?領標只能作為1家廠商投標之?,如作為2家或以上廠商投標之?,會被認為有異常關聯之情形,或涉及借牌或出借牌照等之違反規定?為。
[附註]:
(1)本分公司因故停?上班時,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
(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5)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投標廠商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網站>查詢、列印(須列印出營業項?)並檢附。
(6)本分公司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更正公告,廠商須隨時注意機關刊登於?程會之異動公告。
(7)電?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
一、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影本。
4.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及切結書2(詳本投標須知)。
7.本標案電子領標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服務建議書。
二、屬技師事務所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及切結書2(詳本投標須知)。
6.本標案電子領標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服務建議書。
本採購案不分段開標,不必分裝證件封、價格封,請將投標文件依序全部封裝於「投標封」內(?包)即可。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7-5622758。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31。
[領取招標文件?式及地點]: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公開取得書?報價或企劃書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議價後決標。(詳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廉政規定]:得標廠商應簽署本分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本告知書並列入契約文件中。
[電?領標規定]:每1個電?領標只能作為1家廠商投標之?,如作為2家或以上廠商投標之?,會被認為有異常關聯之情形,或涉及借牌或出借牌照等之違反規定?為。
[附註]:
(1)本分公司因故停?上班時,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
(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5)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投標廠商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網站>查詢、列印(須列印出營業項?)並檢附。
(6)本分公司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更正公告,廠商須隨時注意機關刊登於?程會之異動公告。
(7)電?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