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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59440
公佈日期 : 2026/04/29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採購案號 : 115LAB04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臺南市友伴支持團體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48118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LAB041
採購名稱:115年度臺南市友伴支持團體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鍾小姐
連絡人電話:(06)2991111#8020
傳真號碼:(06)293292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07
開標日期:2026/04/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7,613 元
Email:uurrtty@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具本案履約能力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私立學校或醫療機構。 應附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請附經法院登記之證明文件;公私立學校請附立案證明(影本)或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正本);醫療機構請附開業執業證明。 2. 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公私立學校及醫療機構免附。 3. 捐助或組織章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檢附捐助或組織章程(影本);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檢附經主管機關核備之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相關事項之證明文件(影本)。 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6. 企劃書。 7.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 8. 單價分析表。 9. 切結書1。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開標地點]: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7樓(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 〈1〉 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 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3〉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991111-8020,傳真:06-293292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 本案評審小組為5人,評審小組名單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公開於工程會指定之資訊網站。 〈7〉 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 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8〉 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開標地點]: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7樓(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 〈1〉 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 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3〉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991111-8020,傳真:06-293292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 本案評審小組為5人,評審小組名單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公開於工程會指定之資訊網站。 〈7〉 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 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8〉 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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