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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58815
公佈日期 : 2026/04/28
採購單位 :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510077
採購名稱 : 大同村德龍宮後方碧湖支線農路改善工程、大同村仁莊支線道路改善工程、大同村眉目支線農路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23389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4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510077
採購名稱:大同村德龍宮後方碧湖支線農路改善工程、大同村仁莊支線道路改善工程、大同村眉目支線農路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機關地址: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簡靖澐
連絡人電話:(049)2802534#710
傳真號碼:(049)28017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13
開標日期:2026/04/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47,200 元
Email:yunyun1085@gmail.com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且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營造業 土木包工業 綜合營造業 等級:丙等(含以上)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投標文件投標截止日如因災害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為截標日;開標日如因災害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開標。 3.依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113年11月11日投稅消字第1130553476號函示: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5. 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6.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7.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暨施行細則第11條(94年11月03日修正)規定: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8.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9. 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訂定之底價,本機關將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減價(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投標文件投標截止日如因災害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為截標日;開標日如因災害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開標。 3.依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113年11月11日投稅消字第1130553476號函示: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5. 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6.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7.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暨施行細則第11條(94年11月03日修正)規定: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8.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9. 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訂定之底價,本機關將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減價(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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