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8805
公佈日期 : 2026/04/28
採購單位 : 新竹市警察局
採購案號 : 1150326
採購名稱 : 115年各級勤務指揮中心備援處所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套裝組設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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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3901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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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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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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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326
採購名稱:115年各級勤務指揮中心備援處所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套裝組設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需求周啟森/採購林偉民
連絡人電話:(03)5221044
傳真號碼:(03)52340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0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20
開標日期:2026/04/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0,000 元
Email:415363@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 具有提供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套裝組與後續服務能力
之合格廠商,或本案採購標的相關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應附具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2.本案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 9 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本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
3.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等權利,未派員到場經本局通知未依期限現場辦理者,視同放棄,或雖出席但自主持人宣布開始時間起15分鐘內未辦理完妥者亦視同放棄。
5.有關本案所需之必要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之。
6.如為電子領標,採郵寄投標或專人送達方式之廠商,應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並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投標廠商應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開標時機關檢驗該憑據編號應存在且不重複(如未將領標電子憑據放入標封者,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7.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警察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中山路1號,電話:03-5223756,傳真:03-5223765)
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85052。
8.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2.本案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 9 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本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
3.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等權利,未派員到場經本局通知未依期限現場辦理者,視同放棄,或雖出席但自主持人宣布開始時間起15分鐘內未辦理完妥者亦視同放棄。
5.有關本案所需之必要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之。
6.如為電子領標,採郵寄投標或專人送達方式之廠商,應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並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投標廠商應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開標時機關檢驗該憑據編號應存在且不重複(如未將領標電子憑據放入標封者,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7.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警察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中山路1號,電話:03-5223756,傳真:03-5223765)
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85052。
8.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