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7756
公佈日期 : 2026/04/27
採購單位 :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採購案號 : 115A004-02
採購名稱 : 115年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更新1式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62085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A004-02
採購名稱:115年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更新1式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工作說明相關規範:康碩容小姐#3895;招標相關:黃純玲小姐#1102
連絡人電話:(02)23039978
傳真號碼:(02)238963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01
開標日期:2026/04/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0,000 元
Email:batty@tfr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設立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一份(服務建議書除外):
(1)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2)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切結書: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如後附
件)後,填具本項切結書。
(5)服務建議書1式8份(服務建議書之份數如有不足者,將請投標廠商補足;服務建議書之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詳如本案評審辦法及須知)。
(6)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報價須與服務建議書內之經費明細表一致)。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廠商
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紙本領標收據。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或紙本領標收據投標。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48點。
二、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三、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四、其他:
(1)開標、評審、議價時間:
1.開標(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15年4月2日上午10時00分。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2)開標地點:
1.資格審查: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2.服務建議書預定評審地點: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另行通知。
(3)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18日止。
(4)對招標標的之工作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所技術服務組請購單位:康碩容小姐,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3895、傳真:(02)23052027。
(5)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6)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7)本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之規定,公開評審小組名單如下:鄭委員美如、張委員勵婉、蘇委員聲欣、王委員韻皓、陳委員建文。
(8)本案經費最終若未如預期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立法院審議凍結),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一份(服務建議書除外):
(1)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2)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切結書: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如後附
件)後,填具本項切結書。
(5)服務建議書1式8份(服務建議書之份數如有不足者,將請投標廠商補足;服務建議書之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詳如本案評審辦法及須知)。
(6)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報價須與服務建議書內之經費明細表一致)。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廠商
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紙本領標收據。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或紙本領標收據投標。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48點。
二、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三、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四、其他:
(1)開標、評審、議價時間:
1.開標(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15年4月2日上午10時00分。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2)開標地點:
1.資格審查: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2.服務建議書預定評審地點: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另行通知。
(3)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18日止。
(4)對招標標的之工作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所技術服務組請購單位:康碩容小姐,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3895、傳真:(02)23052027。
(5)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6)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7)本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之規定,公開評審小組名單如下:鄭委員美如、張委員勵婉、蘇委員聲欣、王委員韻皓、陳委員建文。
(8)本案經費最終若未如預期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立法院審議凍結),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