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6287
公佈日期 : 2026/04/28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5199P123
採購名稱 : 通條袋(數位迷彩) (115-117年)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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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28258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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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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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5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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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5199P123
採購名稱:通條袋(數位迷彩) (115-117年)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先生
連絡人電話:(07)6562111#758202
傳真號碼:(07)3361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20
開標日期:2026/04/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00,000 元
Email:Mpc205PMS@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4月10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4月17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半成品材料抽樣:乙方應自簽約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含樣品借領)備妥全數所需半成品材料「上等棉帆布2份(每份2碼)或代用料1000丹尼尼龍布2份(每份2碼),二擇一(申請抽樣時須告知為上等棉帆布或1000 丹尼尼龍布,並於成品交貨時須為同款布料)」(1份檢驗,1份備樣),並以書面通知甲方辦理抽樣,合格後始能進行成品製造。「如提早通知(申請)抽樣,提早通知剩餘天數不予歸還。」
(2)成品交貨:半成品材料檢驗合格後採各批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交貨後(以接獲通知日之次日起算)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請依附件2、3、4格式繳交)、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各2份】,依通知數量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前述文件及檢驗耗用數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A.通知數量501~1,200個3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須無償提供檢驗破壞數各3個)。
B.通知數量1,201~3,200個4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須無償提供檢驗破壞數各3個)。
C.通知數量3,201~10,000個6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須無償提供檢驗破壞數各3個)。
D.各批以上揭通知數量為原則;末批未達501個,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各批通知交貨間隔至少14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
【標準樣品借還方式詳清單(十八)備註22.其他(19)規定,請於第1批成品交貨時歸還甲方,若未繳回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單價為50元整,如超出此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5.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50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4月10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4月17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半成品材料抽樣:乙方應自簽約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含樣品借領)備妥全數所需半成品材料「上等棉帆布2份(每份2碼)或代用料1000丹尼尼龍布2份(每份2碼),二擇一(申請抽樣時須告知為上等棉帆布或1000 丹尼尼龍布,並於成品交貨時須為同款布料)」(1份檢驗,1份備樣),並以書面通知甲方辦理抽樣,合格後始能進行成品製造。「如提早通知(申請)抽樣,提早通知剩餘天數不予歸還。」
(2)成品交貨:半成品材料檢驗合格後採各批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交貨後(以接獲通知日之次日起算)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請依附件2、3、4格式繳交)、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各2份】,依通知數量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前述文件及檢驗耗用數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A.通知數量501~1,200個3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須無償提供檢驗破壞數各3個)。
B.通知數量1,201~3,200個4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須無償提供檢驗破壞數各3個)。
C.通知數量3,201~10,000個6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須無償提供檢驗破壞數各3個)。
D.各批以上揭通知數量為原則;末批未達501個,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各批通知交貨間隔至少14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
【標準樣品借還方式詳清單(十八)備註22.其他(19)規定,請於第1批成品交貨時歸還甲方,若未繳回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單價為50元整,如超出此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5.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50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