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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55817
公佈日期 : 2026/04/2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M01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毛巾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277503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67,18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M011
採購名稱:115年度毛巾
採購類別:採購-禮品飾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環清科王筱嵐或秘書室陳明慧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783,1797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07
開標日期:2026/04/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91,072 元
Email:bd4287@gov.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毛巾: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104)、家具及裝設品批發業(F105)、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204)、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F205)、五金及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及其他未分類業(ZZ99)、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 21元整/條。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 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7萬元整。 【履約地點】由本局指定,如指定本局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與本局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本局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本局驗收合格後並由廠商依附表分送本局指定單位後解除。 【履約期限】廠商自決標次日起算75日曆天內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20日曆天內依契約分送地點表送至本機關各使用單位。 【其他】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收據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3.30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4.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得標廠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 ?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 ?網,依契約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6.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 21元整/條。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 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7萬元整。 【履約地點】由本局指定,如指定本局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與本局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本局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本局驗收合格後並由廠商依附表分送本局指定單位後解除。 【履約期限】廠商自決標次日起算75日曆天內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驗收合格後,廠商於接獲通知20日曆天內依契約分送地點表送至本機關各使用單位。 【其他】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收據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3.30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4.1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得標廠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 ?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 ?網,依契約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6.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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