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5507
公佈日期 : 2026/04/22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採購案號 : 115A02
採購名稱 : 115年「防疫運輸設備汰換計畫-購置油電混合動力車」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3854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A02
採購名稱:115年「防疫運輸設備汰換計畫-購置油電混合動力車」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羅建富
連絡人電話:(04)22289111#70907
傳真號碼:(04)2527077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26
開標日期:2026/03/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30,000 元
Email:caxway@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為依法設立且營業項目為汽車零售業(F214010)、汽車批發業(F114010)或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 (具任一項即可)或與本案相關業者,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情形之廠商皆可參加。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4)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應併投標文件遞繳
(5)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71點。
附加說明 : 1.依經濟部98年4?2?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2.電?領標請?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暨?政院公共?程委員會發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或開標?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若本市宣布機關所在地停?上班,截?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皆各順延?次?上班?同?截?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
4.注意事項:
(1)按印花稅法第7條規定略以:「承攬契據:每件按?額千分之?,由立約或立據?貼印花稅票。」、「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新台幣12元),由立約或立據?貼印花稅票。」依印花稅法第8條第1 項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時,應貼?印花稅票;其稅額巨?不便貼?印花稅票者,得請由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之。」政府採購招標所簽訂之契約依規定於書立後交付或使?時(即簽訂契約時)即應完成印花稅繳納?續。
(2)採?實貼印花稅票完成納稅義務之?式,廠商常因稅額計算有疑義致多貼或貼?不?,加上不諳註銷印花稅票的正確?式致不符規定?受罰,且稅額巨?貼花數甚多時會影響契約書之整體性及外觀。
(3)使??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除可免除上述困擾外,並有繳納憑證(收據聯)可供記帳整理使?,比貼?印花稅票更加實??便;另稅捐稽徵機關可即時瞭解得標廠商完納稅款情形,如未發現異常,將可免逐年列為檢查對象;如得標廠商每年均採?以貼?印花稅票?式完納稅款,因無法查得納稅情形,稅捐稽徵機關將會列為查核對象,並提供相關輔導措施。
(4)印花稅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八條第?項……之規定,不貼印花稅票或貼?不?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五倍??五倍罰鍰。」因此,未於規定時限內繳納印花稅遭查獲,其罰則相當重。本府為防?廠商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特於採購招標公告上加註:「得標廠商須??上網或?臺中市政府地?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提醒廠商注意遵守相關規定,防?印花稅票貼?不??遭受處罰。
(5)依採購招標規定,請得標廠商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本府地?稅務局所屬分局,有專?服務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繳納, 或利?印花稅網路申報系統(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開立繳納款書,亦可以傳真或郵寄申請書?本府地?稅務局所屬分局,申請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後請將第?聯證明聯粘貼於契約空?處即完成納稅?續,另第?聯收據聯留存可供記帳使?。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6)請按照投標須知第30點規定及本案需求說明書六、車輛規格之項次16所示,提供型錄或符合需求功能或規格之相關佐證資料,各項相符處需可清楚辨識或逐一以色筆劃線標註,得以影本提供。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依經濟部98年4?2?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2.電?領標請?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暨?政院公共?程委員會發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或開標?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若本市宣布機關所在地停?上班,截?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皆各順延?次?上班?同?截?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
4.注意事項:
(1)按印花稅法第7條規定略以:「承攬契據:每件按?額千分之?,由立約或立據?貼印花稅票。」、「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新台幣12元),由立約或立據?貼印花稅票。」依印花稅法第8條第1 項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時,應貼?印花稅票;其稅額巨?不便貼?印花稅票者,得請由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之。」政府採購招標所簽訂之契約依規定於書立後交付或使?時(即簽訂契約時)即應完成印花稅繳納?續。
(2)採?實貼印花稅票完成納稅義務之?式,廠商常因稅額計算有疑義致多貼或貼?不?,加上不諳註銷印花稅票的正確?式致不符規定?受罰,且稅額巨?貼花數甚多時會影響契約書之整體性及外觀。
(3)使??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除可免除上述困擾外,並有繳納憑證(收據聯)可供記帳整理使?,比貼?印花稅票更加實??便;另稅捐稽徵機關可即時瞭解得標廠商完納稅款情形,如未發現異常,將可免逐年列為檢查對象;如得標廠商每年均採?以貼?印花稅票?式完納稅款,因無法查得納稅情形,稅捐稽徵機關將會列為查核對象,並提供相關輔導措施。
(4)印花稅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八條第?項……之規定,不貼印花稅票或貼?不?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五倍??五倍罰鍰。」因此,未於規定時限內繳納印花稅遭查獲,其罰則相當重。本府為防?廠商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特於採購招標公告上加註:「得標廠商須??上網或?臺中市政府地?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提醒廠商注意遵守相關規定,防?印花稅票貼?不??遭受處罰。
(5)依採購招標規定,請得標廠商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本府地?稅務局所屬分局,有專?服務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繳納, 或利?印花稅網路申報系統(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開立繳納款書,亦可以傳真或郵寄申請書?本府地?稅務局所屬分局,申請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後請將第?聯證明聯粘貼於契約空?處即完成納稅?續,另第?聯收據聯留存可供記帳使?。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6)請按照投標須知第30點規定及本案需求說明書六、車輛規格之項次16所示,提供型錄或符合需求功能或規格之相關佐證資料,各項相符處需可清楚辨識或逐一以色筆劃線標註,得以影本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