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4954
公佈日期 : 2026/04/2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採購案號 : Y11509
採購名稱 : 「115年度社區推廣宣導品」財物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053955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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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Y11509
採購名稱:「115年度社區推廣宣導品」財物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禮品飾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220號1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高可霓
連絡人電話:(02)86615387#7912
傳真號碼:(02)223435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1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24
開標日期:2026/03/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02,939 元
Email:nk0302@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06010五金批發業、F206010五金零售業、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不予開標決標辦理)。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3月19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得標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 、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環境部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不予開標決標辦理)。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3月19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得標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 、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環境部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