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4559
公佈日期 : 2026/04/2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s044
採購名稱 : 115年度中山、大同區市容整潔維護慰勞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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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294948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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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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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s044
採購名稱:115年度中山、大同區市容整潔維護慰勞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環清科陳冠霖或秘書室吳姿瑩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7267,7221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1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18
開標日期:2026/03/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56,000 元
Email:bz714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載有:F501飲食業項下行業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7月1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場次由本局指定日期、時段辦理,並於辦理前4日曆天通知廠商。最後履約日期為115年7月1日。為防範疫情捲土重來,若因疫情關係無法順利履約,則本局有權延後舉辦(最慢須於115年11月30日前舉辦完成)。
【履約地點】臺北市中山區、大同區及相鄰區域。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3.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1.投標時提供服務建議書(含文件)8份(正本1份,副本7份)。
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每桌桌菜新臺幣8,000元整。
3.本案於第一次公告如投標廠商未能達到3家以上,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4.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5.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6.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3.13以前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3.16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02-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7月1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場次由本局指定日期、時段辦理,並於辦理前4日曆天通知廠商。最後履約日期為115年7月1日。為防範疫情捲土重來,若因疫情關係無法順利履約,則本局有權延後舉辦(最慢須於115年11月30日前舉辦完成)。
【履約地點】臺北市中山區、大同區及相鄰區域。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3.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1.投標時提供服務建議書(含文件)8份(正本1份,副本7份)。
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每桌桌菜新臺幣8,000元整。
3.本案於第一次公告如投標廠商未能達到3家以上,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4.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5.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6.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3.13以前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3.16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02-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