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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53067
公佈日期 : 2026/04/17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C15A00356
採購名稱 : 車站周邊交通標誌標線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071581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65,97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5A00356
採購名稱:車站周邊交通標誌標線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經營企劃處 羅婉瑞
連絡人電話:(02)25363001#8613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0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15
開標日期:2026/04/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17,999 元
Email:liu@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 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臺北捷運車站周邊及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圓形禁制標誌牌面5面、圓形禁制標誌牌面附牌5面、機踏車停車場指引牌面2面、方形標誌牌面2面、免費接駁車站牌面2面、機車停車須知牌面2面、雙層自行車架使用說明牌面1面、鍍鋅鋼管2支、ㄇ型鋼(高35cm)2支、回復型防撞桿30支、牌面拆遷4面、ㄇ型鋼拆遷2支、牌面歪斜扶正、高度調整2座、桿件拆遷3座、牌面、桿件、ㄇ型鋼拆除3面、圓形禁制標誌牌面貼紙2張、圓形禁制標誌牌面附牌貼紙2張、機踏車停車場指引牌面貼紙4張、方形標誌牌面貼紙2張、機車停車須知牌面貼紙2張、雙層自行車架使用說明牌面貼紙1張、免費接駁車站牌貼紙2張、黃黑斜紋反光貼紙2張、契約標籤貼紙15張、油漆標線繪設100平方公尺、熱處理聚酯標線第Ⅱ型繪設50平方公尺、行人耐磨止滑地坪繪設(冷塑型止滑塗料)20平方公尺、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格位繪設6處、標字繪設12處、標線塗除15平方公尺、標線刨除15平方公尺、機車移置搬運(含人工及機具)300台、管理費(含保險)1式。 2本案第1次開標時,若未能取具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臺北捷運車站周邊及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圓形禁制標誌牌面5面、圓形禁制標誌牌面附牌5面、機踏車停車場指引牌面2面、方形標誌牌面2面、免費接駁車站牌面2面、機車停車須知牌面2面、雙層自行車架使用說明牌面1面、鍍鋅鋼管2支、ㄇ型鋼(高35cm)2支、回復型防撞桿30支、牌面拆遷4面、ㄇ型鋼拆遷2支、牌面歪斜扶正、高度調整2座、桿件拆遷3座、牌面、桿件、ㄇ型鋼拆除3面、圓形禁制標誌牌面貼紙2張、圓形禁制標誌牌面附牌貼紙2張、機踏車停車場指引牌面貼紙4張、方形標誌牌面貼紙2張、機車停車須知牌面貼紙2張、雙層自行車架使用說明牌面貼紙1張、免費接駁車站牌貼紙2張、黃黑斜紋反光貼紙2張、契約標籤貼紙15張、油漆標線繪設100平方公尺、熱處理聚酯標線第Ⅱ型繪設50平方公尺、行人耐磨止滑地坪繪設(冷塑型止滑塗料)20平方公尺、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格位繪設6處、標字繪設12處、標線塗除15平方公尺、標線刨除15平方公尺、機車移置搬運(含人工及機具)300台、管理費(含保險)1式。 2本案第1次開標時,若未能取具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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