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3014
公佈日期 : 2026/04/17
採購單位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115GM00201371900110
採購名稱 : 中興二號鐵路養護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23171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GM00201371900110
採購名稱:中興二號鐵路養護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552南投縣集集鎮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上士
連絡人電話:(049)2781711#549539
傳真號碼:(049)278140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1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14
開標日期:2026/04/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00,000 元
Email:ARMYORDCPAS@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E102011)含以上或綜合營造業(含丙等)以上業者(E101011)。
附加說明 : 一、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場所:現場、通信領標地點: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以限時掛號投寄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回郵信封上預先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87元,標單工本費,郵政匯票290元受款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另註明索取案號於領標截止前寄達本中心採購科,凡逾領標截止日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概不受理,如因地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紙本標單工本費:每份310元。
三、押標金額度: 60,000元整繳交。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5年4月13日前或有異議請於115年4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五、其他:「疑義、異議、檢舉及稽核受理單位」: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六、工期:簽約日之日起10個日曆天內開工,開工之日起50個工作天完成所有施工項目。
七、本案標的分類:5131快速道路(不含工程管理費、空氣汙染防制費)。
八、餘未盡事項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九、本案俟年度預算核定或確認支用無虞後,始得決標、簽約;另如經確認無預算可支應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十.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
十一.本案於履約期間,得標廠商或其負責人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廠商、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場所:現場、通信領標地點: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以限時掛號投寄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回郵信封上預先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87元,標單工本費,郵政匯票290元受款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另註明索取案號於領標截止前寄達本中心採購科,凡逾領標截止日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概不受理,如因地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紙本標單工本費:每份310元。
三、押標金額度: 60,000元整繳交。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5年4月13日前或有異議請於115年4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五、其他:「疑義、異議、檢舉及稽核受理單位」: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六、工期:簽約日之日起10個日曆天內開工,開工之日起50個工作天完成所有施工項目。
七、本案標的分類:5131快速道路(不含工程管理費、空氣汙染防制費)。
八、餘未盡事項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九、本案俟年度預算核定或確認支用無虞後,始得決標、簽約;另如經確認無預算可支應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十.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
十一.本案於履約期間,得標廠商或其負責人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廠商、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