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1554
公佈日期 : 2026/04/15
採購單位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4021
採購名稱 : 苑裡人文景區盤點暨發展、串聯規劃方案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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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895138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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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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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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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4021
採購名稱:苑裡人文景區盤點暨發展、串聯規劃方案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地址: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戴志明
連絡人電話:(037)869499
傳真號碼:(037)86947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0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13
開標日期:2026/04/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0,000 元
Email:a243b388@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ㄧ)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及登記代碼為「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以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結構工程科相關之工程顧問公司為限) 之公司或行號,土木、結構、水利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並具備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應檢具投標證明文件(影本):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七十三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郭宥蓁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議價(約)權利。
3.本案開標後繼續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評審會議。原則同日辦理議價(約)。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審委員為鍾委員永坤、曾委員美華、黃委員仲杰、葉委員曉諭、鄭委員美雲共五人,並由鍾委員永坤擔任召集人,曾委員美華擔任副召集人。
5.廠商切結書、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7.得標廠商需繳印花稅,印花稅票正確銷花方式,請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is.gd/SdfswO,如遇有印花稅適用疑義,請諮詢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牌照稅科(電話:037-331900分機1611、1612)。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郭宥蓁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議價(約)權利。
3.本案開標後繼續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評審會議。原則同日辦理議價(約)。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審委員為鍾委員永坤、曾委員美華、黃委員仲杰、葉委員曉諭、鄭委員美雲共五人,並由鍾委員永坤擔任召集人,曾委員美華擔任副召集人。
5.廠商切結書、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7.得標廠商需繳印花稅,印花稅票正確銷花方式,請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is.gd/SdfswO,如遇有印花稅適用疑義,請諮詢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牌照稅科(電話:037-331900分機1611、1612)。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