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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51331
公佈日期 : 2026/04/1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採購案號 : J11505
採購名稱 : 常訓中心牆面復原修繕工程(含部分修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2184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11505
採購名稱:常訓中心牆面復原修繕工程(含部分修繕)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宜修
連絡人電話:(02)25415341
傳真號碼:(02)2531006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0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09
開標日期:2026/04/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76,809 元
Email:bw4049@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任一項符合。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144萬元整,預計決標日期:115年4月10日。 (二)、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檢舉電話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23887110、傳真: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 (五)、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4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 國115年4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案為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第23條訂定之「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倘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144萬元整,預計決標日期:115年4月10日。 (二)、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檢舉電話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23887110、傳真: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 (五)、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4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 國115年4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案為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第23條訂定之「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倘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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