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1113
公佈日期 : 2026/04/15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D06143031
採購名稱 : 115年油銷部營業處核心交換器汰換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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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285891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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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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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709,42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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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06143031
採購名稱:115年油銷部營業處核心交換器汰換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02)87258328
傳真號碼:(02)878990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0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16
開標日期:2026/03/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494,000 元
Email:632112@cpc.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附加說明2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詳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詳附加說明3
附加說明 : 1.履約地點:廠商應先將採購標交貨至台灣中油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資訊室(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進行點交後,設備依採購規範說明書肆、三之表格分送至指定地點,並履約期限內完成現場安裝與測試。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廠商必須檢附本案Cisco之原廠或台灣分公司授權之經銷資格證明(註明本案案名、案號)。廠商投標時若無法提供該經銷資格證明,應檢附書面「承諾書」(詳投標須知附件(二十) 1.承諾書),承諾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將前述「資格證明」送達本公司。
(2)曾承攬並完成Cisco網路設備之建置、汰換或維運之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該驗收/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上述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註: 上述文件以中文(正體)或英文以外之語文書寫者,應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之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附件(二十)2.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附件(二十)2.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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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
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
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履約地點:廠商應先將採購標交貨至台灣中油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資訊室(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進行點交後,設備依採購規範說明書肆、三之表格分送至指定地點,並履約期限內完成現場安裝與測試。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廠商必須檢附本案Cisco之原廠或台灣分公司授權之經銷資格證明(註明本案案名、案號)。廠商投標時若無法提供該經銷資格證明,應檢附書面「承諾書」(詳投標須知附件(二十) 1.承諾書),承諾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將前述「資格證明」送達本公司。
(2)曾承攬並完成Cisco網路設備之建置、汰換或維運之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該驗收/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上述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註: 上述文件以中文(正體)或英文以外之語文書寫者,應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之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附件(二十)2.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附件(二十)2.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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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
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
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