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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50249
公佈日期 : 2026/04/14
採購單位 :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採購案號 : 115-012-B2
採購名稱 : 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中區辦公廳舍租賃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697993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57,6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12-B2
採購名稱: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中區辦公廳舍租賃案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機關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28樓(西側)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顏虹玉
連絡人電話:(02)85229366#632
傳真號碼:(02)852125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04
開標日期:2026/02/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000,000 元
Email:yhy251003@coapre.org.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應附具之文件: 1、 身分證明文件: (1) 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一期房屋稅及地價稅完稅證明。 (2) 屬法人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此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此與履約能力有關)。 2. 其他文件 (1)土地登記簿謄本(正本)、建築物改良物登記簿謄本(正本)、使用執照(影本)。 (2)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得以地上物使用證明相關文件替代。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如有投標廠商聲明書附註7之情形,需同時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4)出租同意書(正本)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7)「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正本) (8)房屋土地無假扣押或其他法律糾紛之切結書(正本) (9)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二、應徵房地資料: 1、租賃物說明書: 1.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土地登記簿謄本、建築物改良物登記簿謄本、使用執照影本、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或得以地上物使用證明相關文件替代。 2.房地產座落位置略圖、建物測量成果圖(含建物位置圖、建物平面圖)。 3.標的房屋之出租範圍平面圖。 4.報價單(內容可參考或參照投標標價清單)。 5.其他相關說明: (1)屋況介紹:內容包含公共設施、樓地板承載重量、有無大樓財產綜合保險等。 (2)標的房屋之正面、背面、側面及室內環境照片至少各1張。 (3)建築物區位、周圍環境及交通狀況介紹、除租金外是否尚有其他應支付費用(如:管理費、清潔費等)。 (4)須收取押金者應於租賃物說明書中敘明,最高不得逾3個月租金之總額。租賃契約屆滿後,出租人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押金。 三、勘選作業及相關規定: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後,本中心將通知廠商辦理實地勘查及評選,並依下列方式評定出最適合需要者: 1.勘選項目及權重分配:總計100 %(評分細項請參閱勘選評分表) (1) 房地屋況情形─30 %。 (2) 價格合理性─30 %。 (3) 區位環境及交通狀況─10 %。 (4) 綜合條件─30 %。 2.勘選原則:請詳見勘選須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應附具之文件: 1、 身分證明文件: (1) 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一期房屋稅及地價稅完稅證明。 (2) 屬法人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此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此與履約能力有關)。 2. 其他文件 (1)土地登記簿謄本(正本)、建築物改良物登記簿謄本(正本)、使用執照(影本)。 (2)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得以地上物使用證明相關文件替代。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如有投標廠商聲明書附註7之情形,需同時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4)出租同意書(正本)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7)「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正本) (8)房屋土地無假扣押或其他法律糾紛之切結書(正本) (9)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二、應徵房地資料: 1、租賃物說明書: 1.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土地登記簿謄本、建築物改良物登記簿謄本、使用執照影本、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或得以地上物使用證明相關文件替代。 2.房地產座落位置略圖、建物測量成果圖(含建物位置圖、建物平面圖)。 3.標的房屋之出租範圍平面圖。 4.報價單(內容可參考或參照投標標價清單)。 5.其他相關說明: (1)屋況介紹:內容包含公共設施、樓地板承載重量、有無大樓財產綜合保險等。 (2)標的房屋之正面、背面、側面及室內環境照片至少各1張。 (3)建築物區位、周圍環境及交通狀況介紹、除租金外是否尚有其他應支付費用(如:管理費、清潔費等)。 (4)須收取押金者應於租賃物說明書中敘明,最高不得逾3個月租金之總額。租賃契約屆滿後,出租人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押金。 三、勘選作業及相關規定: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後,本中心將通知廠商辦理實地勘查及評選,並依下列方式評定出最適合需要者: 1.勘選項目及權重分配:總計100 %(評分細項請參閱勘選評分表) (1) 房地屋況情形─30 %。 (2) 價格合理性─30 %。 (3) 區位環境及交通狀況─10 %。 (4) 綜合條件─30 %。 2.勘選原則:請詳見勘選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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