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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50023
公佈日期 : 2026/04/14
採購單位 :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採購案號 : 115-1005-001E
採購名稱 : 南投縣115年度社工日活動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37496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005-001E
採購名稱:南投縣115年度社工日活動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機關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芸綺
連絡人電話:(049)2247853#22
傳真號碼:(049)220418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03
開標日期:2026/02/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jenny1091@nantou.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一般公司行號:廠商屬行號時,其營業登記證營業項目列有「一般廣告服務業」或得以承辦關於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業務。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應檢附營業登記證、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二、凡公益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社會福利團體或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投標廠商為法人者應附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0點)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臺幣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現場購買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南投三和郵局第99號信箱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6.本案評審小組成員:賴瓊美、王基祥、張佳雯、王韻雅、李誌寬。 是■ 否□: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 否■: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8條、第9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 更正內容: 1.修正招標文件-社工日活動勞務採購需求書 2.增加招標文件-115年度南投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實施計畫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臺幣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現場購買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南投三和郵局第99號信箱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6.本案評審小組成員:賴瓊美、王基祥、張佳雯、王韻雅、李誌寬。 是■ 否□: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 否■: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8條、第9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 更正內容: 1.修正招標文件-社工日活動勞務採購需求書 2.增加招標文件-115年度南投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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