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50014
公佈日期 : 2026/04/14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2150000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業務、配電、檢修大樓中央空調機組維護保養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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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26098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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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32,45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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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21500003
採購名稱:115年度業務、配電、檢修大樓中央空調機組維護保養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蕭文珮
連絡人電話:(02)23788111#5024
傳真號碼:(02)873333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1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18
開標日期:2026/03/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55,852 元
Email:u53428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冷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602011)(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投標廠商需檢附當年度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甲級冷凍空調承裝業會員證書。
(4)曾完成保養一定頻一變頻螺旋式滿液冰水主機400RT或類似標的之實績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386,526元;預算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386,526元。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6. 本處廉政熱線:02-27330132。廉政電子信箱:d10263@taipower.com.tw。
7.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支付契約價金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
8.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開標時廠商人數以二人為限,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機關將依採購法第六十條辦理,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0.廠商請自行上網繳費領標,本處不另提供書面文件。
11.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2.本案應附之投標文件:綜合封、綜合封內需包含(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刑事民事切結書、勞工權益切結書)。
13.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4.其他詳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及條款等相關規定。
15.企劃書,紙張規格左側裝訂1式 5 份,另 1 份不裝訂,共 6 份。
16.資格審核通過之投標廠商,115年3月19日(四)10:30分進行評選,現場簡報詢答廠商應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以企劃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386,526元;預算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386,526元。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6. 本處廉政熱線:02-27330132。廉政電子信箱:d10263@taipower.com.tw。
7.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支付契約價金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
8.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開標時廠商人數以二人為限,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機關將依採購法第六十條辦理,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0.廠商請自行上網繳費領標,本處不另提供書面文件。
11.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2.本案應附之投標文件:綜合封、綜合封內需包含(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刑事民事切結書、勞工權益切結書)。
13.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4.其他詳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及條款等相關規定。
15.企劃書,紙張規格左側裝訂1式 5 份,另 1 份不裝訂,共 6 份。
16.資格審核通過之投標廠商,115年3月19日(四)10:30分進行評選,現場簡報詢答廠商應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以企劃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