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9863
公佈日期 : 2026/04/13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5C03
採購名稱 :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115年度出國考察活動(澳洲地區)」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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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46250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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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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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C03
採購名稱:「嘉義縣水上鄉公所115年度出國考察活動(澳洲地區)」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機關地址:608嘉義縣水上鄉柳新村7鄰柳子林6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呂映澄
連絡人電話:(05)2682406#234
傳真號碼:(05)268592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30
開標日期:2026/03/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75,000 元
Email:0516favi@gmail.com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廠商之基本資格:交通部觀光局登記立案之甲種旅行社或綜合旅行社。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該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該證明文件須載有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
(3)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如經濟部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資料代替該證明。
2.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本(甲種旅行社或綜合旅行社)。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應與正本相符)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期間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6.當次電子領標憑據
7.企劃書1式6份(含經費明細表)。***
1.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即按「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於開標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2.本標案係採不分段開標,開標審標時免依資格、規格、價格順序,廠商如分開標封時應一併開啟同時審查。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4.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請檢附授權書。
5.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嘉義縣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為準)。
6.廠商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7.廠商之投標文件,應書面密封,外標封註明廠商名稱及住址,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或嘉義縣水上郵局第8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逾時送達者視為無效標。
8.投標廠商如變更公司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等事項,依經濟部101年7月24日經商字第10102093360號函釋,仍為同一法人主體,於機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如違反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規定,不於發還或追繳押標金。
9.本案辦理評審需簡報及答詢,日期為開標次日下午2時整,於本所3樓開標室舉辦評審會議。
10.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廠商之基本資格:交通部觀光局登記立案之甲種旅行社或綜合旅行社。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該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該證明文件須載有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
(3)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如經濟部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資料代替該證明。
2.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本(甲種旅行社或綜合旅行社)。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應與正本相符)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期間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6.當次電子領標憑據
7.企劃書1式6份(含經費明細表)。***
1.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即按「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於開標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2.本標案係採不分段開標,開標審標時免依資格、規格、價格順序,廠商如分開標封時應一併開啟同時審查。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4.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請檢附授權書。
5.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嘉義縣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為準)。
6.廠商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7.廠商之投標文件,應書面密封,外標封註明廠商名稱及住址,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或嘉義縣水上郵局第8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逾時送達者視為無效標。
8.投標廠商如變更公司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等事項,依經濟部101年7月24日經商字第10102093360號函釋,仍為同一法人主體,於機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如違反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規定,不於發還或追繳押標金。
9.本案辦理評審需簡報及答詢,日期為開標次日下午2時整,於本所3樓開標室舉辦評審會議。
10.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