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9458
公佈日期 : 2026/04/1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01201C0138
採購名稱 : 臺北市文山區景豐二區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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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427007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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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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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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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201C0138
採購名稱:臺北市文山區景豐二區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莊晉雄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147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0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11
開標日期:2026/02/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88,128,004 元
Email:ap0577@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符合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其他業類(其他業類至少須符合1項):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CC01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E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E605電腦工程業、E701電信工程業、I301資訊服務業等。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上限,並以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其占契約金額應為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著,另本案投標廠商資格,不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
*特定資格:(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單獨投標廠商之權益不低於新臺幣9,901萬667元或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依共同投標協議書所佔之契約金額比率分別計算後,合計之權益不低於新臺幣9,901萬667元。
(2)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各成員,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單獨投標廠商之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或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之總負債金額均不超過各別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可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 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 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標單、新增「招標文件補充說明表」。
(3) 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4) 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2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5)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1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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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 本案尚有廠商疑義未澄清,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2)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5年6月11日。
(3)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1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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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 本案尚有廠商疑義未澄清,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2)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5年6月4日。
(3)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1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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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承辦人員:簡碩逵;電話:02-27772186轉265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1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1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6月3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 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 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標單、新增「招標文件補充說明表」。
(3) 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4) 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2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5)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1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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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 本案尚有廠商疑義未澄清,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2)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5年6月11日。
(3)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1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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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 本案尚有廠商疑義未澄清,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2)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5年6月4日。
(3)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1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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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承辦人員:簡碩逵;電話:02-27772186轉265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1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1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6月3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