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9450
公佈日期 : 2026/04/1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801571006
採購名稱 : 161kV萬大~鉅工線#15等3座塔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6643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1,369,011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801571006
採購名稱:161kV萬大~鉅工線#15等3座塔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佩蓉
連絡人電話:(04)23335627#409
傳真號碼:(04)233353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09
開標日期:2026/04/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9,000,000 元
Email:u460170@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等綜合營造業
2.專業營造業(其專業營造登記證書內專業工程項目需有「基礎工程」項目,登記資本額之10倍需大於發包工程金額)或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附加說明 : 說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南投縣仁愛鄉、南投縣魚池鄉。
5.履約期限:本工程分六期由本公司(機關)分別通知開工,其相關規定分別說明如下:
(1).第一期:品質、施工、安衛、環保計畫書製作與路證等施工許可申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30 日曆天竣工。
(2).第二期:萬大~鉅工線#15 塔基工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240 日曆天竣工。
(3).第三期:萬大~鉅工線#92 塔基工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210 日曆天竣工。
(4).第四期:萬大~鉅工線#93 塔基工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210 日曆天竣工。
(5).第五期:萬大~鉅工線#92、#93 塔基鑽探工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100 日曆天竣工。
(6).第六期:萬大~鉅工線#15 等 3 座塔基工區設施拆除(便道復舊)及施工範圍內綠化植生;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75 日曆天竣工。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5月30日止
9.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356 土木組林俊利。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說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南投縣仁愛鄉、南投縣魚池鄉。
5.履約期限:本工程分六期由本公司(機關)分別通知開工,其相關規定分別說明如下:
(1).第一期:品質、施工、安衛、環保計畫書製作與路證等施工許可申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30 日曆天竣工。
(2).第二期:萬大~鉅工線#15 塔基工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240 日曆天竣工。
(3).第三期:萬大~鉅工線#92 塔基工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210 日曆天竣工。
(4).第四期:萬大~鉅工線#93 塔基工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210 日曆天竣工。
(5).第五期:萬大~鉅工線#92、#93 塔基鑽探工程;由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100 日曆天竣工。
(6).第六期:萬大~鉅工線#15 等 3 座塔基工區設施拆除(便道復舊)及施工範圍內綠化植生;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75 日曆天竣工。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5月30日止
9.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轉356 土木組林俊利。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