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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49295
公佈日期 : 2026/04/1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採購案號 : PT115119
採購名稱 : 115年度中央空調系統保養檢修作業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08205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0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PT115119
採購名稱:115年度中央空調系統保養檢修作業
採購類別: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規劃檢修組林秋桔、綜合庶務組吳婷婷
連絡人電話:(02)28360050#456、107
傳真號碼:(02)2835065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07
開標日期:2026/04/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765,516 元
Email:aa8518@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等(含以上)。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b.廠商須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並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3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4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此外,機關就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不予受理時,應立即回復廠商,以避免廠商對剩餘等標期產生誤解或致生爭議。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規劃檢修組林秋桔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456,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3萬元整。 (四)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公告底價,※底價為    元整、□未訂底價 )。 (五)其它必要事項: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第59點辦理。 3.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4.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5.餘詳投標須知。 6.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7.為配合「室內口罩放寬」政策,自112年2月20日起,進入本廠可自主決定是否配戴口罩,惟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症狀者,建請仍配戴口罩或委託他人出席,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以利進一步說明。 8.廠商於投標前,務必親臨本廠確認各項履約之規格或安裝方式,再行投標,以免在決標後因無法取得同規格之材料或設備造成無法履約。如未確認或現勘致有爭議時,依本廠解釋為準。 9.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前分別備妥至少各一位甲級空調技術士及乙級空調技術士之合格證照或證明文件,並附有勞保證明文件供本廠(規劃檢修組)核對。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3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4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此外,機關就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不予受理時,應立即回復廠商,以避免廠商對剩餘等標期產生誤解或致生爭議。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規劃檢修組林秋桔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456,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3萬元整。 (四)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公告底價,※底價為    元整、□未訂底價 )。 (五)其它必要事項: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第59點辦理。 3.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4.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5.餘詳投標須知。 6.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7.為配合「室內口罩放寬」政策,自112年2月20日起,進入本廠可自主決定是否配戴口罩,惟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症狀者,建請仍配戴口罩或委託他人出席,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以利進一步說明。 8.廠商於投標前,務必親臨本廠確認各項履約之規格或安裝方式,再行投標,以免在決標後因無法取得同規格之材料或設備造成無法履約。如未確認或現勘致有爭議時,依本廠解釋為準。 9.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前分別備妥至少各一位甲級空調技術士及乙級空調技術士之合格證照或證明文件,並附有勞保證明文件供本廠(規劃檢修組)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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