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8995
公佈日期 : 2026/04/10
採購單位 : 苗栗縣警察局
採購案號 : FU1505
採購名稱 : 苗栗縣警察局115年度各類毒品初篩檢測試劑及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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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095304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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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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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1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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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FU1505
採購名稱:苗栗縣警察局115年度各類毒品初篩檢測試劑及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苗栗縣警察局
機關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傅金堂
連絡人電話:(037)360458
傳真號碼:(037)36045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1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24
開標日期:2026/03/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18,400 元
Email:fgt6h8326@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3. 毒品原物初篩試劑之確證報告需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最新核可之濫用藥物尿液認證檢驗機構(1150211版)或毒品檢驗機構(1141119版),所出具之「確認性」試驗報告,試劑應檢附確認性試驗(Validation test)文件,內容須包含靈敏度(Sensitivity)、特異性(Specificity)及準確度(Accuracy)等數據資料,並符合本需求規格表規定。 。
4. 唾液快篩試劑需檢附原廠確證報告。
5. 投標廠商如為醫療器材製造業者,應檢附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如為代理或經銷業者,應檢附醫療器材販賣業許可執照。
6. 毒品初篩試劑如同時具尿液初篩功能,製造廠商須取得QMS認證並具備TFDA醫療器材許可證。
7.毒品試劑樣品1組(5項試劑)。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