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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47378
公佈日期 : 2026/04/09
採購單位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GR15059P044
採購名稱 : 變速箱測試台保養校驗等11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3147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R15059P044
採購名稱:變速箱測試台保養校驗等11項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採購官
連絡人電話:(02)26705352
傳真號碼:(02)2678001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4
開標日期:2025/1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16,131 元
Email:MVD90626@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變速箱測試台保養校驗等11項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該案結算驗收證明書)。
附加說明 :
寄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採購股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廠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投標文件每件新台幣240元整。 [其它]: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4年12月19日或有異議者請於114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廠請求以書面向本廠請求,(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不允許國外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4.本案禁止使用中國大陸地區產品及僱用中國大陸地區人士與非法外籍移工。 5.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g.gov.tw。 6.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 7.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採開口式契約模式辦理,決標後以各項單價計列契約,以決標單價乘上預估數量為採購上限總價(採購數量不受預估數量限制),並以實際採購數量計價付款,並以全案預估總價新臺幣3,316,131元整為採購上限。 8.依投標須知第25條規定,投標文件需檢附:1.切結書1、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2.附錄22「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請撰寫完後檢附於投標文件內、3.領標電子憑據(依投標須知第50條規定,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9.本案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寄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採購股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廠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投標文件每件新台幣240元整。 [其它]: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4年12月19日或有異議者請於114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廠請求以書面向本廠請求,(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不允許國外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4.本案禁止使用中國大陸地區產品及僱用中國大陸地區人士與非法外籍移工。 5.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g.gov.tw。 6.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 7.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採開口式契約模式辦理,決標後以各項單價計列契約,以決標單價乘上預估數量為採購上限總價(採購數量不受預估數量限制),並以實際採購數量計價付款,並以全案預估總價新臺幣3,316,131元整為採購上限。 8.依投標須知第25條規定,投標文件需檢附:1.切結書1、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2.附錄22「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請撰寫完後檢附於投標文件內、3.領標電子憑據(依投標須知第50條規定,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9.本案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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