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6824
公佈日期 : 2026/04/08
採購單位 :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A11400033
採購名稱 : DELTA不斷電系統設備及電池採購(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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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2894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28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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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11400033
採購名稱:DELTA不斷電系統設備及電池採購(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採購-電子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維修處電機廠許先生
連絡人電話:(04)24375537#774641
傳真號碼:(04)222419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0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11
開標日期:2026/03/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764,000 元
Email:syu110171@tmrt.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電池批發業(F113110)、電池零售業(F21311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F219010)、電池製造業(CC01090)、電器承裝業(E601010)前述項目僅需任一項符合即可。(詳投標須知)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電子領標憑證
(5).餘請詳閱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6).營業項目及代碼為電器承裝業(E601010)者,於投標時須檢附:
有效期內之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登記執照。
有效期內之「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4-24375537轉760121,傳真:04-22241949、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處(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往前減去『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之期日)。(由行政處填寫)
(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4號函修正之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略以: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五)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六)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七)履約:
1. 詳細地點: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北屯機廠及沿線各廠站或機關指定地點。
2. 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八)其他規定:
1. 數量摘要:不斷電設備 61台、電池設備及相關所屬設備(詳規格說明書)。
2. 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3. 本案採購含維修備品。
4.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4-24375537轉760121,傳真:04-22241949、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處(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往前減去『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之期日)。(由行政處填寫)
(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4號函修正之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略以: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五)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六)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七)履約:
1. 詳細地點: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北屯機廠及沿線各廠站或機關指定地點。
2. 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八)其他規定:
1. 數量摘要:不斷電設備 61台、電池設備及相關所屬設備(詳規格說明書)。
2. 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3. 本案採購含維修備品。
4.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