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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46820
公佈日期 : 2026/04/14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5A00137
採購名稱 : 文湖線隔音牆油漆塗裝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3469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923,51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5A00137
採購名稱:文湖線隔音牆油漆塗裝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務處土建廠土建二場 賴文娟
連絡人電話:(02)27890856#7311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02
開標日期:2026/04/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643,049 元
Email:liu@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901010油漆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綜合營造業:需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文湖線大湖公園站至內湖站、內湖站至文德站、中山國中站至南京復興站、六張犁站至麟光站、萬芳社區站至木柵站、木柵站至動物園站等區段隔音牆或機關指定區域塗裝工作。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除鏽作業8,685平方公尺、底漆8,685平方公尺、面漆8,685平方公尺、施作現場防護及復舊費1式、柔性說明告示牌(含安裝)2座。 2、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3、本工作有分段履約期限: 第1階段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90天完成六張犁站至麟光站及萬芳社區站至動物園站或機關指定區域塗裝工作。 第2階段廠商應於116年機關通知日起150天完成大湖公園站至文德站及中山國中站至南京復興站或機關指定區域塗裝工作。 4、本案工作區域位於文湖線軌道區,施作時段為夜間非營運時段施作為原則,惟仍皆應以機關核可之工單為主,廠商應自行考量天候、夜間等相關人力費用及施工成本,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價金內。 5、本案為跨年度執行案件,契約計價款項應依實際履約進度給付,若實際履約進度之計價款項,超出機關當年度預算額度,超出部分待新年度預算通過後給付,且不額外加計該款項之孳息。各年度執行預算金額如下:(新臺幣) 115年度 預算金額3,000,000元。 116年度 預算金額6,643,049元。 (八)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6,923,51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文湖線大湖公園站至內湖站、內湖站至文德站、中山國中站至南京復興站、六張犁站至麟光站、萬芳社區站至木柵站、木柵站至動物園站等區段隔音牆或機關指定區域塗裝工作。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除鏽作業8,685平方公尺、底漆8,685平方公尺、面漆8,685平方公尺、施作現場防護及復舊費1式、柔性說明告示牌(含安裝)2座。 2、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3、本工作有分段履約期限: 第1階段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90天完成六張犁站至麟光站及萬芳社區站至動物園站或機關指定區域塗裝工作。 第2階段廠商應於116年機關通知日起150天完成大湖公園站至文德站及中山國中站至南京復興站或機關指定區域塗裝工作。 4、本案工作區域位於文湖線軌道區,施作時段為夜間非營運時段施作為原則,惟仍皆應以機關核可之工單為主,廠商應自行考量天候、夜間等相關人力費用及施工成本,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價金內。 5、本案為跨年度執行案件,契約計價款項應依實際履約進度給付,若實際履約進度之計價款項,超出機關當年度預算額度,超出部分待新年度預算通過後給付,且不額外加計該款項之孳息。各年度執行預算金額如下:(新臺幣) 115年度 預算金額3,000,000元。 116年度 預算金額6,643,049元。 (八)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6,923,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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