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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45862
公佈日期 : 2026/04/07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801500028
採購名稱 : 115~116年度GT3-1至ST3共用管架除銹油漆防護塗裝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70843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6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801500028
採購名稱:115~116年度GT3-1至ST3共用管架除銹油漆防護塗裝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何佩螢
連絡人電話:(03)4733777#2911
傳真號碼:(03)473708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0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26
開標日期:2026/03/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622,610 元
Email:u460550@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三、投標廠商其營業項目需登記有「E901010油漆工程業及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18,688,200元;預算金額(未稅)18,688,200元。 3.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招標文件免費),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應於投標時檢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 5.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6.本廠上班時間:08:00~16:30,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機械一組 賴欣儀電話:(03)4733777轉2341。 8.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供應組何佩螢 電話:(03)4733777轉2911,傳真:03-4737085。 9.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組,電話:03-4731368,傳真:03-4731368。 10.特訂條款第四條: (一)工作期限:自大潭電廠(以下簡稱機關)指定之開工日起150個工作天完成工作,預估履約期限至116年2月28日。 (二)工期計算:以「工作天」計算工期,全部工作應於工作期限內完成,其工作天計算準則如下: 1.全日晴天或陰天均以一工作天計。 2.上午晴天,下午雨天,以半工作天計。 3.上午雨天,下午晴天,則不計工作天。 4.其餘參照勞務採購承攬契約第七條第二項相關規定辦理。 (三)工作天累計由機關依現場實際情況統計,承攬商(以下簡稱廠商)應每日(最遲隔一上班日)向機關確認統計結果,避免爭議。廠商若不同意機關工作天認定結果,廠商需自行舉證當日現場之實際狀況。 (四)廠商須配合機關上、下班出勤時間,如須超時或例假日工作,須報請機關同意後,始得施做。 (五)工作條件如不符合施工規範(詳本特訂條款第五條第三項第十點及第五條第五項第一至三點施工規範),為不影響品質,應立即停工,得免計工期。 (六)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且工作所在地為警戒區域內之日起,至解除警戒之日止,得免計工期。 (七)符合以下事由,經機關確認符合影響工作者(例如:日報記載),得免計工期。 1.為配合機關其他工作之進行,經機關指定某部分工作應暫時停工。 2.發布颱風警報執行防颱措施及颱風災後復原工作,致影響正常施工者。 11.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時,減價次數為3次。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18,688,200元;預算金額(未稅)18,688,200元。 3.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招標文件免費),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應於投標時檢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 5.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6.本廠上班時間:08:00~16:30,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機械一組 賴欣儀電話:(03)4733777轉2341。 8.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供應組何佩螢 電話:(03)4733777轉2911,傳真:03-4737085。 9.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組,電話:03-4731368,傳真:03-4731368。 10.特訂條款第四條: (一)工作期限:自大潭電廠(以下簡稱機關)指定之開工日起150個工作天完成工作,預估履約期限至116年2月28日。 (二)工期計算:以「工作天」計算工期,全部工作應於工作期限內完成,其工作天計算準則如下: 1.全日晴天或陰天均以一工作天計。 2.上午晴天,下午雨天,以半工作天計。 3.上午雨天,下午晴天,則不計工作天。 4.其餘參照勞務採購承攬契約第七條第二項相關規定辦理。 (三)工作天累計由機關依現場實際情況統計,承攬商(以下簡稱廠商)應每日(最遲隔一上班日)向機關確認統計結果,避免爭議。廠商若不同意機關工作天認定結果,廠商需自行舉證當日現場之實際狀況。 (四)廠商須配合機關上、下班出勤時間,如須超時或例假日工作,須報請機關同意後,始得施做。 (五)工作條件如不符合施工規範(詳本特訂條款第五條第三項第十點及第五條第五項第一至三點施工規範),為不影響品質,應立即停工,得免計工期。 (六)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且工作所在地為警戒區域內之日起,至解除警戒之日止,得免計工期。 (七)符合以下事由,經機關確認符合影響工作者(例如:日報記載),得免計工期。 1.為配合機關其他工作之進行,經機關指定某部分工作應暫時停工。 2.發布颱風警報執行防颱措施及颱風災後復原工作,致影響正常施工者。 11.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時,減價次數為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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