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5073
公佈日期 : 2026/04/02
採購單位 : 雲林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41A10111
採購名稱 : 北港共融環境改善整體計畫一期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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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444083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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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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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A10111
採購名稱:北港共融環境改善整體計畫一期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政府
機關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水利工程科(李垣靜)
連絡人電話:(05)5522256
傳真號碼:(05)537118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2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06
開標日期:2026/03/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6,453,498 元
Email:ylhga31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吳怡璇),聯絡電話:05-5523462。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七十九點至第八十二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九、本案若有與他案工程範圍重疊處,工程進行前承包商須配合機關及設計監造單位協助介面整合問題。
十、本案施工前須依相關法規(如《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文化資產保存法》、《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考古遺址施工監看注意事項》或其他有關法令)辦理各項申請程序。施工期間,如遇需配合地方活動(如媽祖繞境等),廠商應全力配合調整施工動線及期程,以利活動順利舉行。請廠商投標前自行斟酌評估相關配合事項所需時間與成本,如因此影響施工成本,機關概不負責,亦不予調整契約內容或價金。
十一、B區工程(包含遊戲場、廣場改善、泵道場、景觀廁所1處、新設越堤坡2處、相關機電、照明、排水、動線、鋪面、平面工程)須優先完成,承商應於開工後300日曆天內完成上述相關全部內容,並辦理遊戲場安全檢驗且檢驗合格後開放使用。相關檢驗作業之申請、改善、複驗時間均應納入此300日曆天工期辦理。
其餘工程項目(A區-新設停車場、新設越堤坡道工程1處、B區-樹下生活運動區(體健設施)、寵物公園、C區-水道頭草坪劇場工程、景觀廁所2 處、相關機電、照明、排水、動線、鋪面工程) 遊戲場工程完成後,其餘工程之施作(含附屬設施、景觀工程、排水改善、環境整修、道路銜接等項目)應於剩餘之180日曆天內 全數完成,並辦理完成驗收。
承商應依上述工期分段辦理施工,並於施工計畫中明確排定須優先施作工區之進度及工序安排,以確保上述規定之天數內得如期完工。
十四、本工程包含產出有價土石方回購,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土石方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 依雲林縣政府工程產出有價土石方回購價格說明書,單價:20元/m3(景觀稅由承攬廠商繳納),預估數量:3503.5m3,複價:70,070元(不計景觀稅,景觀稅由承攬廠商繳納後檢據核銷)。
2. 預估變賣總價為:70,070元(不計景觀稅,景觀稅由承攬廠商繳納後檢據核銷),廠商依實作數量乘以結算總售價。
十五、本次招標業務單位已簽准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吳怡璇),聯絡電話:05-5523462。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七十九點至第八十二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九、本案若有與他案工程範圍重疊處,工程進行前承包商須配合機關及設計監造單位協助介面整合問題。
十、本案施工前須依相關法規(如《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文化資產保存法》、《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考古遺址施工監看注意事項》或其他有關法令)辦理各項申請程序。施工期間,如遇需配合地方活動(如媽祖繞境等),廠商應全力配合調整施工動線及期程,以利活動順利舉行。請廠商投標前自行斟酌評估相關配合事項所需時間與成本,如因此影響施工成本,機關概不負責,亦不予調整契約內容或價金。
十一、B區工程(包含遊戲場、廣場改善、泵道場、景觀廁所1處、新設越堤坡2處、相關機電、照明、排水、動線、鋪面、平面工程)須優先完成,承商應於開工後300日曆天內完成上述相關全部內容,並辦理遊戲場安全檢驗且檢驗合格後開放使用。相關檢驗作業之申請、改善、複驗時間均應納入此300日曆天工期辦理。
其餘工程項目(A區-新設停車場、新設越堤坡道工程1處、B區-樹下生活運動區(體健設施)、寵物公園、C區-水道頭草坪劇場工程、景觀廁所2 處、相關機電、照明、排水、動線、鋪面工程) 遊戲場工程完成後,其餘工程之施作(含附屬設施、景觀工程、排水改善、環境整修、道路銜接等項目)應於剩餘之180日曆天內 全數完成,並辦理完成驗收。
承商應依上述工期分段辦理施工,並於施工計畫中明確排定須優先施作工區之進度及工序安排,以確保上述規定之天數內得如期完工。
十四、本工程包含產出有價土石方回購,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土石方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 依雲林縣政府工程產出有價土石方回購價格說明書,單價:20元/m3(景觀稅由承攬廠商繳納),預估數量:3503.5m3,複價:70,070元(不計景觀稅,景觀稅由承攬廠商繳納後檢據核銷)。
2. 預估變賣總價為:70,070元(不計景觀稅,景觀稅由承攬廠商繳納後檢據核銷),廠商依實作數量乘以結算總售價。
十五、本次招標業務單位已簽准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