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4738
公佈日期 : 2026/04/02
採購單位 : 花蓮縣警察局
採購案號 : LPH-115001
採購名稱 : 花蓮縣警察局115年民防人員服裝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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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7440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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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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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80,7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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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PH-115001
採購名稱:花蓮縣警察局115年民防人員服裝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貞儀
連絡人電話:(03)8227414
傳真號碼:(03)822741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0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10
開標日期:2026/02/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92,620 元
Email:XSGZZW3M@mail2.hlp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開標時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4.本案招標機關所在地為原住民地區,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辦理,為免因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至少1家具原住民資格)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而流標,造成耗時且無效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者,得採下列方式為之: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5.投標廠商如具備原住民廠商資格,應檢附以下證明文件:1.獨資: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及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非獨資:(1)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主管機關開立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有效期間為6個月)(2)自經濟部商業司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List/queryList.do列印商業登記基本資料。6.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7.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面中「常用查詢」項下之「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本案預計採購417件(每人每套含透氣式勤務服及西裝式勤務背心各一件、每件預算2,860元),並訂有後續擴充,請詳閱招標須知。第二次公告無原住民廠商優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開標時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4.本案招標機關所在地為原住民地區,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辦理,為免因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至少1家具原住民資格)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而流標,造成耗時且無效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者,得採下列方式為之: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5.投標廠商如具備原住民廠商資格,應檢附以下證明文件:1.獨資: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及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非獨資:(1)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主管機關開立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有效期間為6個月)(2)自經濟部商業司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List/queryList.do列印商業登記基本資料。6.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7.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面中「常用查詢」項下之「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本案預計採購417件(每人每套含透氣式勤務服及西裝式勤務背心各一件、每件預算2,860元),並訂有後續擴充,請詳閱招標須知。第二次公告無原住民廠商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