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3536
公佈日期 : 2026/03/31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5-2-127
採購名稱 : 綠色吊牌(封包裹用)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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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693918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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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1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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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2-127
採購名稱:綠色吊牌(封包裹用)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周樹瑄
連絡人電話:(02)23921310#2309
傳真號碼:(02)239692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30
開標日期:2026/03/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100 元
Email:chou635443@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分2批平均交貨。(每批各15,000束)
第1批: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製妥樣稿2枚送本公司郵務處作業管理科校稿,如校稿不合格,須於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送校稿;樣稿送校稿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3,200元違約金;樣稿送校稿,改正次數逾2次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俟最後定稿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5工作天內一次交貨完畢。
第2批: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35工作天內交貨完畢。
※交貨時並提供同品質印妥未裁切之A4吊牌紙張(綠色)3張,以利必要時供檢驗使用。
【以上天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廠商資格附註條款】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注意事項】
1.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2.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本公司郵務處作業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348 周子平
【交貨洽詢單位】: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 呂郭明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分2批平均交貨。(每批各15,000束)
第1批: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製妥樣稿2枚送本公司郵務處作業管理科校稿,如校稿不合格,須於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送校稿;樣稿送校稿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3,200元違約金;樣稿送校稿,改正次數逾2次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俟最後定稿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5工作天內一次交貨完畢。
第2批: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35工作天內交貨完畢。
※交貨時並提供同品質印妥未裁切之A4吊牌紙張(綠色)3張,以利必要時供檢驗使用。
【以上天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廠商資格附註條款】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注意事項】
1.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2.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本公司郵務處作業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348 周子平
【交貨洽詢單位】: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 呂郭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