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3506
公佈日期 : 2026/03/31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採購案號 : H115-32
採購名稱 : 115年防災教育館導覽義消分隊觀摩活動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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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4311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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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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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115-32
採購名稱:115年防災教育館導覽義消分隊觀摩活動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盈均
連絡人電話:(03)3379119#220
傳真號碼:(03)335195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0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10
開標日期:2026/03/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4,400 元
Email:AI3708@mail.tyf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行業別:投標廠商之登記營業項目須為旅行業。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投標廠商聲明書。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以查覆資料截止日為準)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或現場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現場領標證明,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投標廠商應提送企劃書及其附件共計8份,其內容應依本案機關需求及評審項目研擬,決標後並列為契約文件之一。
■投標廠商應將菜單、餐廳名稱、合法營業執照、地址及電話敘明於企劃書內,得標後如需更改須經本局同意。
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全部招標文件,必要時得逕洽本局教育訓練科何小姐,電話03-3655119#522,俾以明瞭本案有關規格需求等事項。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行業別:投標廠商之登記營業項目須為旅行業。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投標廠商聲明書。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以查覆資料截止日為準)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或現場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現場領標證明,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投標廠商應提送企劃書及其附件共計8份,其內容應依本案機關需求及評審項目研擬,決標後並列為契約文件之一。
■投標廠商應將菜單、餐廳名稱、合法營業執照、地址及電話敘明於企劃書內,得標後如需更改須經本局同意。
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全部招標文件,必要時得逕洽本局教育訓練科何小姐,電話03-3655119#522,俾以明瞭本案有關規格需求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