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2915
公佈日期 : 2026/03/3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s036
採購名稱 : 115年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諮詢委託專業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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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570153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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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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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9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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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s036
採購名稱:115年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諮詢委託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職安科李亢一或秘書室吳姿瑩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758,7221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2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03
開標日期:2026/03/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98,000 元
Email:bz714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註:學校與其下之學術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採購案。但校內之二個以上學術單位參與同一採購案,非屬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2項情形。)
■廠商具有協助機關或事業單位進行專業諮詢、車輛維修案件審核、查驗、會勘及人員教育訓練等服務之實績。
■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具政府機關核發之汽車維修甲級技術士證(或1級技工)至少1人,及乙級技術士證(或2級技工)至少1人(檢附勞工保險投保證明或其他可供佐證之相關資料證明任職於投標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電子領標憑據、聲明書、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2.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3.「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4.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1.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2.為協助本局維修保養管理所屬之環保清潔車輛及機具,本案廠商應依採購規範提供專業諮詢、車輛維修案件審核、查驗、會勘及人員教育訓練等服務,餘詳招標文件。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2.2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115.2.26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6.本案於第一次公告如投標廠商未能達到3家以上,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7.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8.餘詳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電子領標憑據、聲明書、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2.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自我檢核表、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3.「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4.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1.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2.為協助本局維修保養管理所屬之環保清潔車輛及機具,本案廠商應依採購規範提供專業諮詢、車輛維修案件審核、查驗、會勘及人員教育訓練等服務,餘詳招標文件。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2.2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115.2.26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6.本案於第一次公告如投標廠商未能達到3家以上,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7.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8.餘詳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