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42553
公佈日期 : 2026/03/3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53A009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公有路外停車場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72662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3A009
採購名稱:115年度公有路外停車場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鄧佩君
連絡人電話:(02)27590666#6206
傳真號碼:(02)2759968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03
開標日期:2026/02/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47,500 元
Email:nj0830@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認可證(具建築防火避難設施類及建築物設備安全檢查及簽證資格)
(以上應檢附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三點)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廠商無須簡報,企劃書(含附件)共15份)。
(二)本案為開口契約,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執行上限金額為新臺幣74萬7,500元整,議價程序不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序位第1)取得優先議約權(日期另定)。
(三)本案業經簽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 1 月 26 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 1 月 30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六)廠商電子領標者,投標時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七)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以電子領標者,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時,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八)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九)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廠商無須簡報,企劃書(含附件)共15份)。
(二)本案為開口契約,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執行上限金額為新臺幣74萬7,500元整,議價程序不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序位第1)取得優先議約權(日期另定)。
(三)本案業經簽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 1 月 26 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 1 月 30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六)廠商電子領標者,投標時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七)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以電子領標者,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時,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八)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九)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