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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40958
公佈日期 : 2026/04/07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5A01314
採購名稱 : 木柵線軌旁中間走道踏板拆除搬運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8270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64,97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5A01314
採購名稱:木柵線軌旁中間走道踏板拆除搬運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系統處通訊廠通訊四場木柵股 陳博成
連絡人電話:(02)29363730#3701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1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24
開標日期:2026/03/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2,384 元
Email:e21588@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由供應處填寫)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文湖線中山國中站、南京復興站、忠孝復興站、大安站、萬芳社區站、木柵站、動物園站 (七)其他規定: 1、本案工作範圍為各車站軌道區中央走道拆除及搬運數量詳如工作說明書之需求說明。 2、本案第1次開標時,若未能取具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夜間施工說明:為確保進入捷運系統範圍內所有工作人員安全無虞及各系統正常營運、避免工作內容、區域或需求時段相互衝突,廠商須依機關進場管制申請工作規定,申請進場工作以夜間非營運時段(01:30-04:30)為主,若為設備測試或機房內安裝等不影響營運之施作,得經機關同意後調整作業時段,惟實際施作時仍須依現場狀況而定。 5、本案為公告預算(NT$ 402,384)案件,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為不合格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由供應處填寫)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文湖線中山國中站、南京復興站、忠孝復興站、大安站、萬芳社區站、木柵站、動物園站 (七)其他規定: 1、本案工作範圍為各車站軌道區中央走道拆除及搬運數量詳如工作說明書之需求說明。 2、本案第1次開標時,若未能取具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夜間施工說明:為確保進入捷運系統範圍內所有工作人員安全無虞及各系統正常營運、避免工作內容、區域或需求時段相互衝突,廠商須依機關進場管制申請工作規定,申請進場工作以夜間非營運時段(01:30-04:30)為主,若為設備測試或機房內安裝等不影響營運之施作,得經機關同意後調整作業時段,惟實際施作時仍須依現場狀況而定。 5、本案為公告預算(NT$ 402,384)案件,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為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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