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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37333
公佈日期 : 2026/04/29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91500002
採購名稱 : 115-116年工作停電通知單分發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60455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328,509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1500002
採購名稱:115-116年工作停電通知單分發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廖國潭
連絡人電話:(07)5519271#528
傳真號碼:(07)55133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1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17
開標日期:2026/03/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925,000 元
Email:u274302@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二項資格之其一者: (一) 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二.納稅證明正本或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因原招標文件內之附表六-分發工作月統計核算表檔案內含前案之詳細價目表,為避免誤會予以刪除,其他內容不變。截標日期延後至3/17 17:00,開標日期順延至3/18 10:00。 1.開標時,針對未到場之合格投標廠商,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之通知方式,通知廠商限期到場。如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3.以上金額均含稅4.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35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8,500,000元[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標函投遞] 1.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 各項證件影本、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切結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 2.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30日,不足者為不合格。 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檢舉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高雄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7)5313375,檢舉信箱:d10963@taipower.com.tw。[其他須知] 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日期由機關指定),所屬工作人員須至機關市巡課接受圖資辨別、現場設備線路判斷能力教育訓練,須經測試合格,複試以二次為限,不合格視同無承攬本工作能力,機關得解除或終止契約另行重新辦理招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更正公告]因原招標文件內之附表六-分發工作月統計核算表檔案內含前案之詳細價目表,為避免誤會予以刪除,其他內容不變。截標日期延後至3/17 17:00,開標日期順延至3/18 10:00。 1.開標時,針對未到場之合格投標廠商,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之通知方式,通知廠商限期到場。如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3.以上金額均含稅4.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35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8,500,000元[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標函投遞] 1.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 各項證件影本、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切結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 2.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30日,不足者為不合格。 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檢舉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高雄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7)5313375,檢舉信箱:d10963@taipower.com.tw。[其他須知] 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日期由機關指定),所屬工作人員須至機關市巡課接受圖資辨別、現場設備線路判斷能力教育訓練,須經測試合格,複試以二次為限,不合格視同無承攬本工作能力,機關得解除或終止契約另行重新辦理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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