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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33093
公佈日期 : 2026/03/13
採購單位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採購案號 : 115-6
採購名稱 : 115年國有林造林預定案國4、國5、國6號造林撫育工作,面積4.91公頃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13925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6
採購名稱:115年國有林造林預定案國4、國5、國6號造林撫育工作,面積4.91公頃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機關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游智偉
連絡人電話:(04)25150855#151
傳真號碼:(04)2529723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0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09
開標日期:2026/03/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728,601 元
Email:for045@fores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需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種苗業(A101011)、農作物栽培業(A101020)、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30)、花卉栽培業(A101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庭園、景觀工程事業營造業(E103091)之行業,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該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同一發票購票正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一)承包地區如在山地管制區者,投標人應自備入山證。 (二)廠商負責人須常駐現場接受機關指派之監工人員於工作期間監督與技術指導,如廠商負責人無法常駐現場者,應指派現場代理人1人,並應常駐現場負責各項工作執行,如指派現場主任或代表人且未常駐現場,其現場各項工作未依契約規定辦理者,以機關現場監工簽報為履約依據。 (三)廠商承包本工作所需工具、紙張、交通、稅捐、用人費、利潤、勞工安全衛生及保險等費用均已包括於決標總價內。 (四)開標前上級機關對本工作招標如有變更或其他事項,另行公告之。 (五)投標文件應包括合格有效之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2.押標金票據。3.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4.廠商納稅證明。5.投標廠商聲明書。6.投標切結書。7.林業技術人員受聘同意書。8.林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文件。9.委託代理授權書(無者免附)。10.退還押標金申請書。11.查詢押標金同意書。12.電子領標憑據。13.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14.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勾選第8項者需檢附,無者免附)。 (六)以上文件,1~5、7、8、12項缺一無效。上述3.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及4.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得用影印本。請將1~13項文件放入標封內密封後投遞。 (七)得標之同一標號有造林預定案若干號碼者,應合併訂一合約書,不以各別號碼分訂之,其中部分號碼作業先完成並交地者,其履約保證金亦不比例退還。 (八)造林地現勘請有意願前往之廠商務必於出發前7個工作日事先電詢梨山工作站(04-25989208)以安排現勘人員,以避免臨時通知造成往返不便。 (九)投標人請準時至開標地點參加開標,未參加開標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承包地區如在山地管制區者,投標人應自備入山證。 (二)廠商負責人須常駐現場接受機關指派之監工人員於工作期間監督與技術指導,如廠商負責人無法常駐現場者,應指派現場代理人1人,並應常駐現場負責各項工作執行,如指派現場主任或代表人且未常駐現場,其現場各項工作未依契約規定辦理者,以機關現場監工簽報為履約依據。 (三)廠商承包本工作所需工具、紙張、交通、稅捐、用人費、利潤、勞工安全衛生及保險等費用均已包括於決標總價內。 (四)開標前上級機關對本工作招標如有變更或其他事項,另行公告之。 (五)投標文件應包括合格有效之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2.押標金票據。3.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4.廠商納稅證明。5.投標廠商聲明書。6.投標切結書。7.林業技術人員受聘同意書。8.林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文件。9.委託代理授權書(無者免附)。10.退還押標金申請書。11.查詢押標金同意書。12.電子領標憑據。13.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14.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勾選第8項者需檢附,無者免附)。 (六)以上文件,1~5、7、8、12項缺一無效。上述3.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及4.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得用影印本。請將1~13項文件放入標封內密封後投遞。 (七)得標之同一標號有造林預定案若干號碼者,應合併訂一合約書,不以各別號碼分訂之,其中部分號碼作業先完成並交地者,其履約保證金亦不比例退還。 (八)造林地現勘請有意願前往之廠商務必於出發前7個工作日事先電詢梨山工作站(04-25989208)以安排現勘人員,以避免臨時通知造成往返不便。 (九)投標人請準時至開標地點參加開標,未參加開標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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